加强班长岗位培训,强化生产、建设第一线指挥,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是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是搞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当前,全国电力系统现任班长约有10万6千名,他们是生产建设第一线的直接指挥和领导者,完成生产建设任务、政治任务,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最终都要通过他们来实现。
几年来,各企业领导重视并积极开展班长岗位培训,已轮训9万多人,占班长总人数的90%以上,从而对加强企业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建设,降低物质消耗,促进技术进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班长队伍素质,以适应电力企业迅速发展和技术、管理水平提高的需要。使班长岗位培训工作向更积极、健康、有效的方向发展,并为实行工长制创造条件,必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继续加强对电力企业班长的岗位培训。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班长岗位培训,是对现任班长和对班长预备人员。按照岗位需要在一定思想政治、文化技术基础上进行的以提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水平、生产管理工作能力和生产技能为目标的定向培训。它主要包括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取得上岗资格的培训和根据本岗位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各种适应性培训。
班长岗位培训,要重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重视对职业道德的教育,要把热爱祖国的电力事业和艰苦创业精神作为培训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坚持为企业安全、经济生产服务和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方向。
班长岗位培训应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企业升级,面向生产、工作,强调针对性,实用性,注重实效。要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要围绕如何当好班组长这个中心,注重对管理能力的培养。
各级领导要把开展班长岗位培训工作作为强化电力企业第一线指挥,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领导任期目标,作为年度工作实际考核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使班长岗位培训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使生产、培训形成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任务与目标
班长岗位培训的任务是培养一支适应电力工业的发展,保持足够数量、胜任本岗工作,技术、管理素质精良的班长队伍。
随着电力企业的深化改革、技术进步,设备更新,人员岗位的更换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对班长进行不断的培训。因此,班长培训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班长岗位培训的总目标是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建立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对班长预备人员,重点是取得上岗资格的系统培训,新任班长,从现在开始即实行上岗任职前的培训,即首先取得上岗资格,而后根据需要,经厂长(经理)聘任,持证上岗。对现任班长,没经系统培训的人员,要有针对性,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培训,限期在1991年底以前完成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培训内容。1992年开始,电力系统所有班长均需持证上岗。
对已经取得岗位合格证的班长,应根据生产发展需要,着重进行各种适应性培训。班长岗位培训要从怎样当好班长出发考虑培训内容,其重点是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企业班组管理,生产安全知识,各项有关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理论、生产技能等。其目的是强化他们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应变、决策、指挥能力。
班长岗位培训,一般可分为理论知识教学、实际应用、跟踪考核和总结交流经验三个阶段。
理论知识教学,要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强实践性环节,结合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
实际应用阶段。主要是学员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回到班组去实践、运用,切实使他们所学到的本领能用于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同时要组织各专业部门对他们督促、帮助、检查,进行跟踪考核。考核成绩要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培训成果和使用、晋升的依据。
总结交流阶段。培训工作经过实践运用、考核阶段,并取得一定成效后,要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以扩大培训成果,促进企业现代化管理,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验效益。
三、考核与发证
培训、考核与发证,是保证班长培训、任职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形成制度。今后新任班长必须先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任职;对现任班长也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不断进行轮训。
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验证,合格者继续在岗任职,不合格者过三个月补考,补考仍不合格,不宜继续任职。
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班长要由厂长(经理)聘任,无合格证书者,不得聘任。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能力两个部分。对取得岗位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的班长,发给由部统一格式的《班长岗位合格证书》,作为取得上岗资格的依据。对现任班长适应性的岗位培训的成绩,要登记在《班长岗位合格证书》的附页上。
班长岗位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由企业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统一进行。各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主任应由厂领导兼任。委员由工会和教育、劳资、生技、安全等部门的同志组成。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各方面专家在考核中的作用。委员会的建立,要经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
四、组织管理与分工
电力系统企业班长岗位培训工作,在能源部领导下由中电联教育培训部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制订考核大纲及指导性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交流经验和指导评估。
各电管局、省(市、自治区)电力局要全面负责所属企业班长岗位培训工作。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制度和政策落实。加强对各企业班组长培训工作的督导管理机制,抓好典型,树立榜样,总结经验并交流推广。
各基层企业的班长培训工作要在厂长(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劳动(人事)部门牵头制定规划,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工会和劳动、安全、生技、宣传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劳动(人事)部门,根据培训计划,选送学员,掌握每个班长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并负责管理班长的技术档案。研究和解决有关对班长使用、待遇等劳动制度方面的问题。
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制订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教学等管理工作。
工会和安全、生技、企管宣传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搞好企业班组长岗位培训的竞赛、表彰、监督等项工作。
对班组管理知识的培训,应由企业各专业处室负责人根据本单位班组管理的实际需要,亲自讲课。计划、劳动、财务、物资、安全、设备检修、运行管理等课程内容,都要由主管这项工作的领导亲自讲课,把本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情况向班组长交底,并对班组提出明确的管理目标,共同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而努力。
企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科(处)级干部的内容之一。
五、有关政策与措施
1.班长岗位培训,要作为加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厂长(经理)任期目标。凡未开展班长岗位培训或开展得不好的单位,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
2.对现任班长,符合技师条件的应优先晋升相应的职称,同时要注意在班长中选拔提升优秀人员,担任车间(分场)主任等领导职务。
3.对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并在工作中确有显著成效的班长,企业应给予表彰、奖励或晋升工资。
4.班长在任职期间,可按照不同的岗位,劳动条件、工作业绩,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5.班长参加岗位培训期间,其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不变。
岗位培训的考核成绩,应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上岗、转岗、晋升的依据之一。
6.各基层企业单位,可根据国家和部的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对班长培训、考核、使用和奖惩等实施细则,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7.根据能源部《关于强化能源生产(建设)第一线领导的意见》的精神,基层企业的单位可提出试行工长制的具体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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