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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电力部关于印发《水利电力部企业档案管理升级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6-12-26

部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加强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进行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的要求,现将《水利电力部企业档案管理升级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企业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完成经营目标和管理职能的基本条件之一。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对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素质,促进企业升级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单位要在企业升级工作中,把企业档案管理升级作为考查的内容,使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的各项工作服务。

附:水利电力部企业档案管理升级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档案管理水平,适应企业“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素质”的需要,根据《档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要求

企业档案管理升级是继企业全面整顿以后,企业档案工作进行整体建设,全面提高管理素质的又一个时机。是强化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升级工作的基本条件和保证措施。因此,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必须进行全面考核,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地提高企业档案管理水平。

二、企业档案管理等级划分

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分为三个等级。即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和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先进。

三、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考核内容与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四、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考核采用百分制打分法

国家一级为96—100分;国家二级为91—95;省级先进为86—90分。

所评各级除需达到规定分数外,同时在归档率、档案完整率、准确率、查全率及查准率等方面,均需符合规定的指标,方可评定。

五、企业档案管理升级的考核与评定

1.考核评定工作的分工

企业档案管理升级的考核与评定,按企业的隶属关系进行。根据国家规定,部只受理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的评定。部属企业在申报省级先进时,要由上级主管机关分别会同企业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档案局,参照地方标准进行评定。

组织企业档案管理国家一、二级的考核评定时,需由企业档案管理国家级评审员参加。

2.申报程序

企业档案管理升级以企业自愿申请为原则。企业按照《水利电力部企业档案管理升级标准》自检合格后,向主管机关提出升级申请,填报企业档案管理升级登记表(见附表)。申请省级先进时,同时抄报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申请国家一、二级时,由主管机关向水利电力部申报。企业档案管理升级,一般要逐级晋升,但确实具备越级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破格晋升。

3.批准发证

国家一级档案管理由水利电力部审核后,报国家档案局批准发证;国家二级档案管理由水利电力部批准发证,报国家档案局备案;省级先进档案管理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批准发证,报水利电力部备案。

4.证书的作用

档案管理等级证书是验证企业档案工作效益和衡量档案管理水平的标志。在企业升级工作中,获得国家一级档案管理证书者,企业在晋升国家二级、一级或特级企业的验收工作中,享受档案管理专项工作免检权;获得国家二级档案管理证书者,企业在晋升国家二级企业验收时,享受档案管理专项工作免检权;获得高于企业等级的档案管理证书时,企业要给予档案部门或工作人员奖励。档案管理证书低于企业等级时,企业要进行必要的补课。

六、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企业档案管理等级不搞“终身制”。各级档案部门对所属企业的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部。发现企业档案管理低于证书等级时,要求企业限期整顿;到期仍不合格者,要上报发证机关降低或吊销其证书。

七、附则

1.本实施办法经水利电力部领导批准后实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水利电力部。

标签:水利电力部,企业档案,管理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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