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依法监管,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电监会组织起草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现对公众征求意见。
请于12月14日前把您的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邮件到:zhishen-liu@serc.gov.cn.
电 监 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标签:《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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