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党员先进性测评办法(试行)
(2010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党员教育管理科学评价机制,激发广大党员的活力,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提高公司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把组织认可、党员认可和群众认可结合起来,做到客观公正、突出业绩、简便易行。
第三条 本办法运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多维度测评等方法,对党员的政治素质、岗位技能、工作业绩和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是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深化和量化。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直属党委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管理的全体在岗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离退休党员的测评工作,可根据实际另外制定相关办法。
第五条 引用规范及依据:
5.1 《中国共产党章程》;
5.2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5.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4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5.5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在国有企业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的通知》(组通字〔2010〕5号);
5.6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
第二章 测评内容及指标
第六条 测评内容及指标:分为政治素质、岗位技能、工作业绩和群众评价4个部分,共12项指标。“政治素质”包括理想信念、文化认同、遵章守纪;“岗位技能”包括业务知识、技能水平、执行能力;“工作业绩”包括爱岗敬业、个人绩效、创新创效;“群众评价”包括诚实守信、带动群众、廉洁从业。
第七条 政治素质优
(一)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文化认同。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先进文化。接受和认同公司核心价值观和发展理念,自觉践行南网方略,自觉将南网方略融入管理、切入业务、植入行为。热爱和忠诚南网事业,维护南网利益和形象。
(三)遵章守纪。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有关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内监督。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员工守则,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第八条 岗位技能优
(一)业务知识。具备本职岗位应有的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结合岗位需要,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坚持学习与思考、运用、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二)技能水平。持证上岗。熟练掌握岗位知识技能,技艺精湛,岗位技能一流。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成为本业务系统的专家。有较强的创造力和自主管理能力。
(三)执行能力。正确地理解上级决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公司党组的决策部署,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勇于面对困难,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想尽办法去完成每一项任务。
第九条 工作业绩优
(一)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踏实工作,勤奋努力,积极主动,忠诚能干,严守企业秘密,职业素养一流。团结一致干事业,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追求卓越,在本职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个人绩效。工作认真负责,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业绩一流。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各方肯定。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党员个人绩效直接运用员工绩效考评结果。)
(三)创新创效。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通过合理化建议或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做出成效。善于发现问题,主动思考对策,成为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
第十条 群众评价优
(一)诚实守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执行公民道德规范。言行一致,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作风严实。信守入党誓言和其他承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坚持客户至上,服务一流。
(二)带动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关心群众工作和生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发挥表率作用,在各项工作中能率先垂范,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廉洁从业。自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干净干事,清白做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弘扬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第三章 测评方式及程序
第十一条 各单位党组织要成立党员先进性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测评工作。具体测评工作由各党支部负责。
第十二条 测评工作程序
(一)个人自评。由党员对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党员先进性测评办法》的要求,撰写自评总结,填写《党员先进性测评登记表》(附件一)。
(二)党员互评。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对照《党员先进性测评表》(附件四),对党支部每个党员进行评分,测评所得平均分即为其“党员互评分(A)”。
(三)群众测评。组织党支部所对应的部门、班(站、所)非党员员工对照《党员先进性测评表》(附件四),对党支部每个党员进行评分,测评所得平均分即为其“群众测评分(B)”。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党支部所对应的部门、班(站、所)非党员员工的三分之二。
(四)党支部评价(C)。由党支部委员会对照《党员先进性测评表》(附件四),对所属每个党员进行评分,评价得分需经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没有成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对每个党员进行评分。
(五)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党支部评价时,测评表中“个人绩效”项目得分,由绩效考核部门填写。对岗位技能和工作业绩两项测评时,要考虑到每个党员在支部所在单位(部门)全体员工中的先进性相对程度。
(六)测评结果的计算。测评结果(Z)=党员互评分(A)×30%+群众测评分(B)×35%+党支部评价(C)×35%。党支部所对应的部门、班(站、所)党员比例超过70%的,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合并操作,其所占比例累加(即:占65%)。
(七)审核。上级党组织对下属各党支部上报的党员测评结果进行审核。
(八)测评结果反馈。各党支部负责将党员测评结果于上级党组织审核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党员本人。
(九)党员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党支部或上一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第十三条 测评工作时间安排。测评工作每年进行两次,分别安排在6月下旬和12月下旬,第一次测评对上半年党员表现进行测评,第二次测评对下半年党员表现进行测评,全年测评得分=(上半年测评得分+下半年测评得分)×50%。
第十四条 测评指标权重分配。采取百分制,“政治素质优”占20分(其中理想信念占6分、文化认同占7分、遵章守纪占7分),“岗位技能优”占20分(其中业务知识占7分、技能水平占8分、执行能力占5分),“工作业绩优”占40分(其中爱岗敬业占5分、个人绩效占30分、创新创效占5分),“群众评价优”占20分(其中诚实守信占6分、带动群众占7分、廉洁从业占7分)。
第四章 测评结果的运用
第十五条 党员测评结果按照测评得分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6-89分为良好,60-75分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党员测评结果记入个人党员档案,作为组织和人事部门考核和评先、使用的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党员测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党组织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表扬,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先和培训。测评结果为良好的,所在党支部要进行表扬,促其进一步提高。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所在党支部要进行谈话,并指出不足,帮助其分析原因,促其进一步改进。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所在党支部应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上半年测评得分作为每年“七一”党内评先重要依据,全年测评得分即为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的结果。
第十八条 对于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细化测评内容。公司颁布的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南方电网公司党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党员先进性测评登记表;
2、党员先进性测评指标及指标权重;
3、党员先进性测评要点及标准;
4、党员先进性测评表(A、B、C);
5、党员先进性测评多维度测评主体权重图。
标签: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党员先进性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