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15年清明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廉洁过节,4月2日,江苏洪泽县供电公司纪委在办公楼及生产楼竖立廉洁从业各项规定靠牌,提前为“清明”廉政打好预防针。
该公司就节日期间廉政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等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和车辆回场停放制度;严禁公车出入旅游景点、外部商场酒店及娱乐场所;严禁借祭扫革命公墓、烈士陵园之机“搭车”旅游;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
此外,该公司纪委将加大检查力度,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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