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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涉电案件信息将层层报至国家电监会

  2004-08-25

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近日通知精神,今后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案件信息统计实行季度和年报报送制度,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大案件48小时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至电监会。电监会将及时通报公安部,併请公安部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督办。

国家电监会指出,建立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案件信息统计保送制度是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真实、准确、及时的案件信息是有效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犯罪行为的重要决策依据。要求季报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内,年报在次年2月15日前报电监会。其中南方电网公司负责南方电网系统内的信息汇总。重特大案件由发生案件所在单位直接报告电监会。

记者获悉,近几年来南方电网区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频发,给电网安全带来很大隐患。目前南方电网公司已将该文件转发各分公司、子公司,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完善制度,逐步形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信息报送好。(2004-8-24)

标签:涉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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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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