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部署,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经过半年多时间的筹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简称“南方电监局”)12月16日在广州正式挂牌运作。这标志着我国南方电力市场的监管体制和市场化改革将随之迈出实质性步伐。
南方电监局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是履行电力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垂直领导。南方电监局具体负责南方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5省区的电力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监管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作,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辖区内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等有关法律事务;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和可靠性监管;负责辖区内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管理辖区内电力业务许可证;依法查处辖区内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南方电监局局长杨昆在挂牌仪式上说,覆盖5省区的南方电网,供电面积100万平方公里,供电服务人口2.2亿左右。自1993年开始跨省区电力交易,至2003年底累计交易电量达1031亿千瓦时。但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主体的变化,现有配置资源的手段和机制已难适应电力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实现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南方电监局的成立是南方区域电力工业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客观需要。
与其他地区相比,南方区域的电力工业和电力市场有自身的特殊性。一是东西部省(区)经济差距巨大造成负荷需求分布不平衡。二是资源分布不平衡,西部有丰富的水、火电资源,东部资源相对匮乏。三是南方电网是一个结构和技术十分复杂的电网,东西跨度大,西电东送容量大、距离远,超高压交直流混合运行,电网稳定问题突出。
为此,南方电监会将从南方地区的特点出发,充分考虑各省(区)经济发展水平、电价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按照“开拓进取,严谨务实,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的理念,努力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积极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南方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记者
赖寄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