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初,国家电力公司确定了在全国公司系统开展县级供电企业创一流活动,并颁布了《一流县级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国电农[2000]261号)。
2000年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0】69号文,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力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国务院批准在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基础上,提高标准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十五”期间全国建设的400个县。
2002年2月10日,国务院以国发【2002】5号文,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02年4月8日,历时三年的第一期全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已经完成,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2年12月29日,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国电力新组建(改组)公司成立大会。
2003年3月2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正式挂牌,开始根据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2003年7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下达334.2121亿元的投资计划,启动了全国的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2003年10月,水利部批准发布《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SL30-2003)。
2004年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随着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地区均已实现城乡居民同网同价,结束了长期以来农民用电价格一直高于城市居民的历史,大大减轻了农民电费负担。
2005年4月,国家电网公司印发了《关于在县供电企业开展同业对标深化创一流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5年6月21日,国家电监会主席柴松岳签署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8号令,颁布《供电服务监管办法》。
2006年3月26日至27日,国家电网公司召开了“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工作会议。
2006年5月13日,国家电网公司与江西省政府在南昌市安义乡罗丰村举行江西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启动仪式,国家电网公司农村“户户通电”工程正式启动。
2006年5月26日,南方电网公司召开“加快农电发展 服务新农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
标签:中国农村电气化,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