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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解决电力短缺需调动各环节积极性

作者:刘文硕  2011-05-20

林伯强:解决电力短缺需调动各环节积极性http://www.indaa.com.cn  2011-05-19  来源:国家电网报

林伯强,曾任亚洲开发银行主任能源经济学家,现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观点

☆仔细剖析缺电成因就会发现,它的出现与我国经济形势、能源政策相关,因此是必然的;而出现在用电淡季,则与“十一五”末的用电形势密切相关,具有偶然性。

☆此次电力短缺和“十五”、“十一五”期间多次发生的缺电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煤价与电价的矛盾引起的。

☆企业纷纷在第一季度补充产品库存,是造成淡季缺电的直接原因。

☆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很多相关方对解决电力短缺问题积极性不够。

☆可以采取两种方法来提高煤炭企业积极性:压低煤价或收取特别收益金。

☆如果国家能够对电网吸纳新能源并网进行补贴,就会进一步提高电网企业的积极性。

电力短缺又一次袭来。缺电出现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又罕见地发生在用电淡季,因而成为当前关注的焦点。长期关注中国能源发展的专家林伯强认为,此次缺电现象的出现,有其必然性,也有其特殊性;破解缺电难题,需要调动相关产业链条上各个环节的积极性。

“必然”发生的缺电

“偶然”出现在淡季

电力短缺为何产生?又为何发生在“十二五”第一年的春天?

林伯强表示,仔细剖析缺电成因就会发现,它的出现与我国经济形势、能源政策相关,因此是必然的;而出现在用电淡季,则与“十一五”末的用电形势密切相关,具有偶然性。

对于目前的缺电现象,事实上各方有很多说法。比如说,水电出力不足,火电投资动力不足,风电在负荷高峰时无法起到支撑性电源的作用、缺乏灵活调节的能力等等。

林伯强认为,上述说法都算正确。但是,如果究其根本原因,此次电力短缺和“十五”、“十一五”期间多次发生的缺电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煤价与电价的矛盾引起的。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尤其是由工业化带动的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社会对电力的需求保持迅猛增长,很难做到电力不短缺。“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阶段,经济高速增长,电力短缺是可以理解的。我们甚至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很可能还会发生缺电问题。”林伯强说。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供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2.7%,其中3月份同比增长13.4%。其中,五大高耗能行业在第一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长达到了11.3%,比1~2月加快1.6个百分点。

当前在电力需求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煤价与电价的矛盾社会被放大。如果电煤价格低,那么火电企业可能就无煤可烧;如果电煤价格高,那么火电企业就会亏损,降低发电积极性。“这就导致或者卖煤的不积极,或者买煤的不积极,发电量自然上不去。”林伯强说。

据统计,安徽省六大发电企业的23座电厂中,有22座处于亏损状态。最近,许多火电企业煤的成本从占运行成本的50%~60%,上升到70%以上。按目前煤炭价格增长的速度,这一比例今年有可能接近80%。

虽然很多人都预测到今年会发生电力短缺,但很少有人想到竟然会发生在春天。对此,林伯强认为很好理解:企业纷纷在第一季度补充产品库存,是造成淡季缺电的直接原因。

他表示,201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受节能减排指标影响,很多企业减少了生产活动,而经济的持续复苏并未降低对企业产品的需求,这就使得企业要在今年第一季度加紧开工。可以说,当前出现的淡季缺电,是受去年的用电形势影响。这也意味着,2012年、2013年的缺电时间很可能重新回归正常。

破解缺电难题无捷径

需要调动各方积极性

如何破解缺电难题?林伯强认为,没有捷径可走,只能是全方位地调动各方积极性,使相关产业链条上的每个环节都有动力去解决缺电问题。

林伯强认为,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很多相关方对解决电力短缺问题积极性不够。例如,煤炭企业不愿意向电厂供应电煤,电厂不愿意多发电。

“我认为,我国电力装机容量是足够的,但火电企业发电积极性不够,发电利用小时数不高。”林伯强说。据他了解,目前我国火电机组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在5000小时左右,而这一数据最高曾达到6000小时以上。

2004年,我国也曾遭遇较为严重的电力短缺问题。但当时,火电厂发电积极性很高,火电平均设备利用小时数接近6000小时。林伯强指出,如果电厂能像2004年那样拼命发电,应该不会出现缺电。但是需要看到是,2004年电厂之所以愿意拼命发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煤价便宜。而现在,火电企业发电的积极性明显不足。

与电力供应关系最密切的环节包括电煤供应、发电、输电等。林伯强对这几个方面都提出了建议。

他认为,在电煤供应这一环节,国家应想办法调动煤炭企业供应电煤的积极性。“电煤价格不涨,其他用途的煤炭价格上涨,煤炭企业怎么会很积极地把煤卖给电厂呢?”他建议,可以采取两种方法来提高煤炭企业积极性:压低煤价或收取特别收益金。

如果要压低煤价,就需要把电煤、非电煤价格一起压低。这是一种较为行政化的手段,适用于特殊时期。所谓收取特别收益金,则是限定一个电煤价格上限,超出部分的收益全部上交国家。例如,如果设定电煤价格600元每吨,当企业把价格卖到601元每吨时,多出来的1元就需要上交。政府征收煤炭特别收益金可以提供卖多而不是卖高的动力,从而缓解煤价上涨对发电企业造成的压力。另外,政府还可以用特别收益金的收入建立特别基金来稳定电价,避免电价大幅波动。

对于发电这一环节,林伯强认为,只有让发电企业“赚一点点”,才会有积极性。当前的情况是,火电企业发得越多亏得越多,这显然无法激励发电企业多发电。“只要让发电企业赚一点点,情况就会大有改观。”他表示。

林伯强还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2010年以来,火电投资比重不断下降,有评论认为这与火电亏损有关,且可能会给未来电力供应带来更大隐患。但林伯强却认为,火电投资比重减少,恰恰和国家长远的能源发展战略相符,因此,这一现象值得肯定。

对于电网这一环节,林伯强认为可以采用补贴方式提高电网积极性。在火电比例逐渐降低的大趋势下,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并网比例将大幅提高。但是,很多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不稳定特性,并网后会对电网安全带来较大风险,导致发电利用小时数与最初的预测往往不吻合。

“这个时候,如果国家能够对电网吸纳新能源并网进行补贴,就会进一步提高电网企业的积极性。”林伯强说。

此外,林伯强还对跨区电网建设发表了看法。目前,我国西部地区“窝电”,而东部地区缺电,他认为,这正是跨区电网一显身手的好时机。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林伯强,电力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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