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份全国多个省份上网电价上调之后,6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调整电价,15个省份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钱,居民用电价格不变。两次调整电价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由于电煤价格持续上涨,导致火电企业长期大面积亏损,电企投资火电的热情下降,以致全国部分地区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状况。电价调整的目标指向当然也很明确,为火电企业解困,缓解全国电力紧张局面。业内专家认为,两次调整电价虽然让火电行业“久旱逢甘霖”,但滋润作用毕竟有限,根本解决之道还是在于实施煤电联动,理顺电价机制。
上网电价调整远未到位
自4月10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调了山西、青海、甘肃、海南、陕西、山东、重庆、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贵州12个省(市)的上网电价后,自6月1日起,又有3个省(安徽、湖南、江西)的上网电价上调,在两次上网电价调整中,上网电价平均上调2分/千瓦时左右。其中,山西上调3。09分/千瓦时,调价金额最高。调价金额最低的是贵州,上网电价上调1。24分/千瓦时。
为缓解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抑制高耗能产业发展、保障民生,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决定自6月1日起,对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上调1。67分/千瓦时,但居民用电价格不变。15个上调销售电价的省(市)中,山西省销售电价上涨金额最多,上涨2。4分/千瓦时,四川省仅上调0。4分/千瓦时,调整金额最小。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本次电价调整不涉及居民用户。由于居民用电不涨,所以这次电价调整不会直接影响物价总水平(CPI),间接影响非常有限。
此次上网电价上调地区均为火电亏损地区。根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以来,中部、
东北地区各省火电企业继续全面亏损,例如,1~3月份,安徽、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六省火电生产企业合计亏损52.5亿元,除安徽外,亏损面均超过65%;其中,河南、山西火电生产企业分别亏损21亿元和15亿元,亏损额分别位居全国第一、三位,天津、河北、海南也有所亏损,东部地区火电企业经营环境也在恶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电价的时机正是全国部分地区新一轮“电荒”蔓延之际。这轮“电荒”始于今年4月份的用电淡季,尽管与往年电力紧缺发生的时段有所不同,尽管结构性缺电是主因,但今年电力紧张的实质仍是供需失衡,根源仍是“市场煤、计划电”的体制性矛盾。从供给侧来看,发电企业,尤其是占全国发电设备容量70%以上的火电企业受制于高企的煤价和恶化的经营状况,发电积极性和建设火电的积极性不高,是电力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在这种背景下,调整电价的目的不言自明。
对于上调上网电价,记者在采访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最大的山西部分火电企业负责人时,他们并没有流露出太多的高兴。
“在山西地区,基于成本核算的标杆电价水平比全国标杆电价低0.1元/千瓦时左右,是电力亏损的重灾区之一。这次电价上调,只能让火电企业的困境有所缓解而已。”那么,上网电价调整多少为适宜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专家,不同的专家根据不同口径测算有不同的结果,但基本一致的结论是,从2004年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至今,电煤价格累计上涨300~400元 /吨,到今年年初已达到600~700元 /吨,上涨100%以上,折算发电燃料成本,相应上升10~14分 /千瓦时。期间,国家实施四次煤电价格联动,累计上调电价7。6分 /千瓦时,到年初火电电价仍有3。4~6。4分 /千瓦时的电价缺口。本次上网电价平均上调2分钱之后,若按年初的电煤价格计,火电电价仍有1.4~4.4分 /千瓦时的电价缺口,如果算上电煤价格持续上涨的因素,缺口还要大。
不过,上调总比不调要好,一位发电企业的负责人感叹。
电煤价格追涨电价上调已成常态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调全国15个省(市)上网电价后,火电企业经营状况扭转的预期还没有实现,而煤炭上涨的趋势却一发而不可收拾。
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刚刚“秘密”地上调12个省份的上网电价,受该消息刺激,此后不久,煤炭价格飙升25元,以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为例,从平均785元每吨一下涨到810元,相当于上网电价提高1分钱。煤价的“联动”顿时让稍微缓解亏损的很多火电企业再次回到调价前的原点。于是,4月27日,发改委价格司开始约谈大型煤炭企业,就保持市场煤炭价格稳定进行沟通。
而当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6月1日起调整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钱后,电煤价格迎来了新一轮上涨:据海运煤炭网统计,6月1日第三十三期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综合平均价为837元/吨、环比上涨5元/吨,整体增长额为70元/吨、涨幅9。13%。
根据前几年的经验,在电煤价格的持续上涨趋势之中,每次电价的调整总是伴随着电煤价格的暴涨,这已成了一种常态:2008年7月1日,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根据具体细则,此次调整电力价格涉及全国各区域电网,调整范围包括了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两个月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调了火电上网电价:自2008年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作调整。2009年11月20日开始,电价又进行了一次调整:全国非民用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几次电价调整之后,电煤价格都出现的暴涨态势,这已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这也可以解释今年电荒的一些特点:今年第一季度,贵州省共产原煤3726。86万吨,同比增加20。95%,但电煤储备却低于600万吨,低于行业安全储备标准。山西是我国产煤大省,煤炭产量长期居各省(区、市)之首,即使2009年以来被产能快速增长的内蒙古超过,其煤炭大省的地位也并未改变。按照官方公布的数据,山西2010年的煤炭产量达到7。4亿吨。山西省的燃煤电厂就坐在煤堆上,有近水楼台先得月之便。然而,近期却屡屡缺煤停机,导致大范围拉闸限电。
让这些地方火电企业负责人心里比较烦的是“不是买不到煤,而是没钱买煤”。
从以往的经验看,“电荒”的结果通常是政府启动“煤电联动”,适度提高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这些提价往往较为滞后,无法全部对冲发电成本的上涨,还会带来电煤大涨的负效应,而且由于担心加剧通胀,电网终端销售电价的提价幅度一般低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增幅,结果只能是压缩电网的利润空间,将电网的部分效益转移到发电企业。例如,2008年7月1日和8月20日,国家两次上调电价,上网电价平均上涨4。14分/千瓦时,但终端销售电价平均只上涨了2。61分/千瓦时。今年的电价调整也不例外,15个省份的上网电价平均上调了2分钱/千瓦时,而除去居民用电之外的销售电价上调只有1。67分钱/千瓦时。
看来,一味靠提升电价来缓解“电荒”并非上策。而应该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均衡居民用电与工业用电的价格差异、发电企业与电网公司的利益分配比例等要素,并且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这才是根治电荒的唯一出路。
【评论】不能一“涨”了之
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分别获得了上调的机会,这对于电力企业特别是长期亏损的火电企业来说,自然是好事,即使还有火电企业继续处于亏损状态,但毕竟上网电价的上调,能缓解企业经营的困难,而对那些已经达到或超过了“盈亏平衡点”的火电企业来说,更应该额首相庆,漫长的等待终于有了一个差强人意的结果!其实,这种结局并不出人意料:每一次电力出现紧张问题,煤电联动和电价问题都会被搬出来讨论一番,“计划电、市场煤”的体制性矛盾让非电行业的人士也耳熟能详,然后,有关部门最终祭起上调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大旗,将激烈的煤电矛盾暂时地平息下去,只是,这一次调价,比以往来得更晚了些。
我们首先要肯定国家有关部门的决定:就在整个火电行业性亏损严重的情况 下,上网电价的上调给火电企业带来了一丝曙光;我们也应该肯定有关部门为稳定电煤价格所做的一切努力:紧急时刻发出稳定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的通知,约谈煤企高管控制电煤价格等。但是,我们更要看到上调上网电价的局限性:上网电价的上调往往刺激市场煤价“报复性”上涨,电企刚刚谋得的一点儿微薄利润很快将被悄然吞噬;上网电价的上调还会影响销售电价的上调,而这会直接或间接推高CPI。
这样看来,仅靠被动调整电价扭转电力紧张局面和火电企业经营困难的努力虽属无奈之举,也非常必要,但远远不够。从本次局部地区的“电荒”来看,尽管结构性因素不可低估,但理论上全国火电机组增加10%~20%的发电小时数应该并非难事,如果这样,电力短缺将不成问题,可是事实恰恰相反,问题在哪里?问题就出在电煤价格的持续上涨上,在很多地方,上网电价的上调并不足以弥补电煤上涨带来的缺口,不仅影响了发电企业的发电能力和积极 性,也影响了发电企业建设火电的积极性。
长此以往,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在我国,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机制的呼吁及努力已进行了很多年,但是进展甚微,这与我国电价改革的起始条件密不可分,因为我国的社会发展水平、电力供求关系、资源条件、电源结构、网架结构、市场体系、法制条件等都存在特殊性,决定了我国电价改革没有可套用的现成的模式,但是,这不能成为我们不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机制的理由。在电力工业迅速发展的今天,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电价形成机制已经时不我待,单纯依靠涨电价的行为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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