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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电价调整期待市场化价格机制

作者:梁维列 蒋学林  2011-07-19

换个角度看电价调整

今年5月底,业内期待已久的电价调整终于尘埃落定。山西、河南、湖南、湖北等15个省市工商业用电价格自6月1日起进行调整,销售电价平均上调1.67分,而上网电价平均上调2分左右。毫无疑问,这将对缓解电力企业亏损情况、调动火电企业发电积极性、减轻电力紧张压力发挥正面影响。但是对于连续多年亏损的火电企业来说,在目前煤炭价格高企的情况下,几分钱的电价调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电价调整推高CPI的担忧一直以来根深蒂固地存在人们心里,在每次进行电价调整时都强烈表现出来。鉴于此,国家对电价调整慎之又慎,能不调整就不调整。即使进行调整,也往往幅度非常小,并尽量将敏感、社会舆论压力大的部分划出调整范围。与2008年7月1日那次电价调整一样,此次电价调整同样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已经数年未动,这在各类生活资源价格普遍大涨的情况下实属鲜见。

实际上,对于电价调整与CPI上涨之间的关系定位不能太简单和直接。电价上涨会推高CPI,但影响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大。

如果长期陷入电价推高CPI的担忧,可能陷入怪圈中永远走不出去。所以,很有必要对电价调整问题做些深入、系统的梳理,换个角度看问题。

电价上涨会推高CPI,但影响不会很大

在现代社会,电力触角已经延伸到生产、生活的各个角落,电价调整确实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但电价调整对CPI——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度量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反映居民购买的商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到底产生什么影响、产生多大影响,需要深入分析。

我国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对象包括食品、居住、衣着、烟酒及用品、交通和通讯、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等8个大类的商品(服务)。每个大类下分别依次划分中类、小类、基本分类,每个基本分类下设一定数量的代表规格品作为经常性调查项目。目前共有262个基本分类,各调查市县选择至少600种代表规格品作为经常性调查项目。电力在CPI构成中占的比例较小,直接影响有限。电价如何影响CPI是非常复杂的,任何大、中、小类及其代表规格品在相关的约束条件变化后,其用电量及产出品价格都会相应变化,这种变化对CPI可能是正相关的、也可能是负相关的。为了便于理解,可以做如下定性分析。

从电力需求上来看,可以分成刚性需求、弹性需求和奢侈需求。对于刚性需求来说,随着电价上调,短期内用电量不会减少,电费支出将因价格上调相应增长,比如基础照明、基本生活品生产用电等。但刚性需求一般具有短期刚性强、中长期刚性弱化的特点。比如,随着电价的上升,照明灯泡可以换成节能灯,生产过程可以实施技术改造,最终会减少电量消耗。还有的可以通过用能多元化转变用能方式,比如电热水器换成太阳能热水器,从而不用或少用电能。当电价上涨加快时,电力需求刚性弱化也会加快。对于弹性需求来说,随着电价上调,用电量将下降,支出变化不大。比如空调,可减少使用时间、调高温度、减少舒适度,从而减少用电量。对于奢侈需求来说,随着电价上调,可不用或少用电,比如装饰照明、景观照明等。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提高电价对CPI影响不是简单的线性、刚性关系,其影响应小于直接推算值。

电价不调整危害深远,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对于我国的电价水平,有观点认为高了,也有观点认为低了。实际上,不能如此简单地下定论。我国目前的电价水平、电价结构都是在其特有的价格机制、国情民情下形成的,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可比性并不高。从现实的情况看,我国的电价水平目前是偏低的、结构是不尽合理的。如果电价机制不进行调整,影响十分深重。

其一,导致发电企业持续亏损,负债率节节走高,发电积极性下降。近年来,火力发电成本大幅增加,但成本的增加长期得不到疏导,已经连续多年普遍亏损。有的企业已然资不抵债,难以从银行贷款,再加上母公司的接济能力也是有限的,毕竟连续三年的火电普遍亏损已经成为各大电力企业难以承受之重,再继续下去资金链有断裂的危险。与此同时,在发电就亏损的情况下,火电企业发电积极性受到极大影响,有的企业干脆停机“检修”。目前全国电力装机已经达到10亿千瓦,本来可以基本满足负荷需求,但却可能陷入前所未有的电力紧张,发电能力减弱(或因无钱买煤、或因积极性下降)是背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二,使办电主体越来越少,国有企业承建电力项目力度减弱,且投资不得已出现多元化。我国曾一度形成了中央国资、地方国资、民营资本、国际资本共同办电格局,但由于投资回报低,非国有投资都纷纷撤离,现在办电只能主要由国有企业担纲。由于火电普遍亏损,新的火电项目的评估将难以达到有关要求,即使政府核准了项目,企业对项目前景也会心存疑虑,前几年大干快上的情景已难以再现。为了减少亏损、维持经营,电力企业不得不向产业链上游发展,开发煤炭,解决燃煤问题;有的还开展了诸如煤化工、电解铝等业务,以弥补主业的亏损。投资多元化的结果会导致主业弱化。

其三,客观上导致社会上对节能节电普遍淡漠。改革开放以来,电价的增长远低于物价的增长,甚至电价低于电力成本,多用电就等于多享受了补贴。因此,用户往往倾向于用多用电解决  生产、生活中的需求,而不是采用节能技术和手段,以尽量减少对电力的消耗。无论在思想观念上,还是现实的情况,都是如此。

长此下去,研究节能的无积极性,有节能技术的难以推广,全社会用电效率难以提升,以低效率消耗大量能源资源的状况难以改变。

其四,使重工业化越来越重。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重工业化程度本应逐步减轻,但加速发展地区经济的驱动力及低电价、优惠电价政策致使高耗能企业越来越多。我国的高耗能工业不但承担着国内需求,还承担着国际转移来的需求,大量的含能源的低附加值产品出口,污染了国内环境,消耗了宝贵资源,得难以偿失。

其五,交叉补贴不利于资源配置。居民生活用电电压低、供电线路长、多在高峰时段用电,而工业用电电压较高、负荷比较平稳,理应生活用电价格高于工业用电,但现实却恰恰相反。长期存在的交叉补贴,既对高支付行业不公平,也不利于资源在产业间优化配置。

其六,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电价低会直接、间接地引发缺电。缺电对一个国家来说,有时不仅是生产问题、生活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缺电会造成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该损失远大于改进供应的支出;而缺电造成的间接损失往往无法估量。新中国成立以来,曾长期处于电力紧张状态,一些地区饱受了缺电之苦。直到1996年才实现电力平衡,这主要得益于当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参与办电的政策。之后从2002年开始再度出现了电力紧张,2006年后实现了基本平衡,这次主要得益于电力改革后,各电力企业拼搏向上、努力发展的企业精神。两次平衡,除了政府鼓励企业积极发展以外,电价水平的基本合理是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新一轮缺电已现端倪,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仍是电价。这个问题处理不好,缺电会给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电价低将难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进而还会加重节能减排和环保的压力。

电价调整宜早不宜迟,期待市场化价格机制

电价调整本身并不意味电价必然上调。但我国的实际情况是,电价构成的各类要素都在上涨。首先,近几年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其次,这几年新能源发电比重在上升;再次,远距离输电在增加。另外,材料、人工等都在涨价。这必然导致电力成本不断攀升。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的电价将呈现上涨趋势,远期才会逐步趋稳。

电价调整方式是电价问题的核心。从我国目前的操作和未来可能的趋势看,可分为政府主导的方式(比如此次电价调整)和市场化价格机制方式两种,这两种方式还可以派生出多种不同的形式。

电价调整的效果,取决于调整方式的有效程度和影响程度。有效程度反映近期效果,如调价后哪些产品受影响,哪些产业受影响,影响多少。影响程度反映远期效果,即调价后,企业根据调价方式对未来电价调整产生预期,并做出主动和超前的经营行为,从而影响远期的发用电。目前,政  府采用的调价方式,近期可以缓解发电企业亏损之急,但使上述几类危害产生实质性的改善很难,而若采用市场化的价格机制,对近远期容易产生显著的效果,对未来电力工业的发展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会产生若干积极的影响。

其一,可使发电企业获得合理的收益,主动积极多发电,重视投资积极性,做强主业。电价机制调整后,可使火电机组最大限度发挥发电、节能潜力,使发电企业获得合理利润,同时增强其投资火电、投资各类电源的能力和信心,不断做强主业,走良性循环道路。

其二,可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投资电源建设。未来我国的电源构成将不断发生变化,除大规模开发的电源项目外,还会出现许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电源,国有企业一家承担电源建设将难以适应,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电价机制调整后,合理的回报收益将吸引多方面投资主体投资电源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多家办电的新格局,有效应对发电方式多元化局面,使资源得到尽可能的优化配置,实现电源建设上的多赢、共赢。

其三,可为坚强智能电网的发展和应用提供必要保障。电价机制调整后,有利于坚强智能电网的发展,在更大范围内有效地实现配置资源。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调动多方办电积极性后,电源的规模和多样性(如新能源、蓄能储电)会有充分的发展,电源的发展会促进智能电网的发展,从而实现并保障电力供需动态平衡,而缺电状况的持续和蔓延会使智能电网的作用难以发挥。二是智能电网可以使大规模多样化能源,特别是风电、太阳能有效接入系统,同时可以在电力需求侧实现互动、用户参与电网调节,但是在电价水平和结构不能调动用户参与电网调节积极性的情况下,智能电网只能是硬件和技术上的实现,而电价机制调整后,有利于用户积极参与电网调节,可以使智能电网的互动性得到真正实现,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可以说,电价机制调整是智能电网实现其功能的软件或运行机制。

其四,可促进企业和社会节能。电价机制调整后,全社会各类用户会根据资源的状况和机制规则判断未来的价格走势。由于机制具有长期稳定性,所以对电价的预  期会对未来电力需求产生重大影响。从我国中长期的情况看,化石类资源已匮乏,新能源发电的成本短期内难以大降,因此涨价的预期是客观现实。这个预期可有效引导企业采用节能技术、方法、工艺、流程,减少电量需求可促进节能研发、节能产业发展,也可促使企业用能多元化,优化资源结构。更重要的是可以实实在在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提高能源危机意识。因此,电价机制的设立和涨价预期的形成不是坏事、而是好事,有利于企业和社会节能。

在我国,节能潜力很大。2009年,我国GDP占世界的8.6%,消耗了全世界46.9%的煤炭和10.4%的石油;日本GDP占世界的8.7%,煤炭和石油消费量则占3.3%和5.1%。这个差距就是潜力。我们应该好好向日本学习。有人会说我国与日本有诸多不同国情,事实上国情不同并不影响我们学习。我们产业的学不了,可以学行业的;行业的学不了,可以学产品的;都学不了,还可以学节能意识、危机意识。只要学了,能影响几个百分点,节能效果就是巨大的。

其五,可有效调节重工业结构。在电价  上涨预期作用下,部分新的高耗能项目将不再上马,部分原有项目为了生存也必须进行以节能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重工业的产业结构将因此发生变化。单位能耗低和高附加值产品将得以保留和发展,部分能耗高、低附加值产品将转移到境外,形成新的国际分工,最终使重工业的结构得到优化和升级,用电量的比重将实质性下降。

其六,可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世界经济发展。一是电价机制调整后,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从而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电力保证。二是像重工业优化调整结构一样,电价机制调整后,工业内各行业结构都可得到相应优化,一、二、三产业也可以得到相应优化,生活用电的结构和方式也可以得到相应优化。当前,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任务十分繁重,而电力是牵一发动全身的行业,电价机制调整对抑制高耗能产业过热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确有作用,是否可以尝试把调整电价机制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相信这样做会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三是当电价机制引发了全  社会节能行动后,单位GDP的能耗会显著下降,相应的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也会下降,这样政府的节能减排目标就与全社会的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工作落到实处。四是通过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产品优化升级,助推CPI的因素将弱化、抑制CPI的因素将增强,总体上将有利于抑制CPI上涨。五是随着部分高耗能重工业产品的境外转移,电力总需求会相对减少,有可能减轻煤炭供应的压力,从而平抑国际煤价,稳定国际能源价格,促进世界经济发展。

总的来看,当前调增电价对于经济发展利大于弊,对CPI影响有限。未来如实行市场化电价机制,将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还将对控制CPI产生积极影响。

事实上,政府对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机制改革已经提出明确的要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我们期待着新的机制破茧而出。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电价调整,市场化,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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