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
2月18日
山东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户户通电。
3月27日
国家电网公司召开“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工作会议,会议确立“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提出全面实施农村“户户通电”工程。
4月16日
至7月10日
国家电网公司先后与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会谈纪要》。
5月13日
国家电网公司与江西省政府在安义县罗丰村举行了江西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启动仪式,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拉开序幕。
2006年
5月31日
国家电网公司印发《农村“户户通电”工程管理办法》《农村“户户通电”工程验收办法》,明确了工程建设的原则、工程组织、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工程验收等方面的要求,为“户户通电”工程建立了制度保证。
10月26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国家电网公司“户户通电”工程纳入国家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范畴。
12月3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落实城乡同网同价政策,加快户户通电工程建设,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百千万’工程”的要求。
2007年
7月25日
国家电网公司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西藏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会谈纪要》。
8月2日
至10月31日
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开展“户户通电”回访。
2010年
9月20日
西藏“户户通电”工程完工,国家电网公司“户户通电”工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国家电网公司累计完成“户户通电”工程投资158.6亿元,为134.1万户无电户508.9万无电人口解决了用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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