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国节能减排目标没有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节能减排的关键是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污染。要抓紧制定出台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加快理顺能源价格体系。
目光转向电力行业。同为能源供应和能源消费大户的电力行业,在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中始终占据重要位置。“十一五”时期,电力行业超额完成节能减排指标。按照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电力行业“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任务更加繁重。在技术经济减排空间缩小、“上大压小”潜力减弱的情况下,多方面数据显示,2012年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形势尤为严峻。 应该看到,无论是行政手段下的强制节能减排,还是电力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对于完成更为长久、更加高效的节能减排工作,困难越来越大。在未来节能减排体系建设中,市场化、法治化将成为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抓手。
市场化的节能减排,应该发挥电价调整及补偿等价格杠杆的作用,用市场手段深化节能减排。某种程度上说,节能减排和能源供应是一对矛盾体。显然,单纯依靠电力企业自律、履责,节能减排工作难以持续保持以往的强度和力度。市场调节的关键在于电价,国家应继续完善和落实电价政策,通过电价补贴体系的完善,让电力企业设备和技术改造成本有所补偿,将企业的环境保护成本传导到电价中。同时,用电价手段形成产业结构调整倒逼机制,激发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此外,还应逐步淡化行政手段,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法治化节能减排,就是要将节能减排的理念、指标、制度以及行业监管职责等通过法治化形式予以确定,这既可以促进强制执行节能减排工作,又是节能减排机制的保障。
我们有理由相信,逐步形成有价可循、有法可依的良性循环的节能减排机制,终将成为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更加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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