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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电磁辐射”恐惧绊住电网建设步伐

作者:余梦  2012-04-26

虽然人人都需要用电,但是出于对“电磁辐射”的恐惧,一些市民并不愿意让变电站建在自家门口。近日,上海市电力公司的专家解释说,输电线在输送电能时沿线会产生电压降,因此,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有不同的供电半径,而供电半径的大小取决于该地区的用电负荷密度。用电负荷密度越大,供电半径越小。打个比方,社区的居民多了,公交公司就会在附近设置公交车站,满足居民需要。因此,在市中心区建设高电压等级的大型输变电设施是必要的。

变电站会不会产生辐射?华北电力大学崔翔教授认为,有关电力设施“电磁辐射”的讲法,是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学术上的失误、认识上的偏差”。他介绍,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的方式传递能量的物理现象,波段频率越高、波长越短,传播越远。无线电波达到104Hz,短波比中波传播得更远,就是这个道理。变电站和输电线路产生仅50Hz、相对独立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波长需要6000千米,极不容易传播。在近场区不能形成波状行进,就不能有效形成 “电磁辐射”。为避免公众误解,世界卫生组织和电磁场国际权威机构在环境健康领域一律采用“电场”、“磁场”、“电磁场”这种更加科学、更加严谨的术语。

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高级工程师朱重德指出,电力设施在建设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评价,并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电力设施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我国输变电工程现行有效的环境评价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比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的规定更严格。

根据本市已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的某500千伏变电站实际测量结果,变电站及周围各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值在0.104V/m~7.943V/m范围,各监测点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34~0.352μT,均远低于安全标准限值,符合上述标准。因此,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的电力设施,环境保护措施是有效、可靠的,对市民健康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上海市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市电力公司历来对电磁环境特别重视,从设计规划开始就采用众多先进技术来进一步优化电磁环境,如利用相序优化、混合输电线路等措施,减低周边电场和磁场;利用多分裂导线来改善无线电干扰等,丰富的技术手段和有效的措施,更加显著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

来源:早报记者

标签:东方早报,电磁辐射,电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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