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和谐何以成为问题
为什么我会关注煤电行业关系问题呢?不可否认,这和我曾经多年从事煤炭工作有关,但更重要的是,煤炭行业和电力行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相互依存度很高的两大基础能源产业,还有一些矛盾、争执没有解决好,就煤炭价格和电力价格衔接问题,“煤电顶牛”的现象一直比较突出,不但使两大行业无法为国家的稳定持续发展作出最大程度的贡献,也影响了其自身的健康发展。
一些新现象或者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剧了煤电行业之间的紧张关系。例如,因为中间环节加价推动煤炭终端价格攀升,使得发电企业很容易把发电成本迅速上升和煤炭价格的市场化笼统联系在一起,而倾向于加大纳入重点合同的电煤比例。再例如,新型涉煤产业盲目扩张让本来就紧张的电煤资源供应问题更加凸显。以新型煤化工为例,不但要消耗大量的煤炭资源和水资源,而且对环境也有很大的影响。拿煤制油来说,1吨煤制油产品,需要消耗3吨的煤以及8吨到10吨的水。在世界各国纷纷采取各种举措保护相应资源的今天,新型煤化工显然只适合作为一个战略性的技术储备而非大规模商业开发。然而,事实却是,不只许多煤炭资源产地在力推新型煤化工项目,而且几乎所有大型煤炭企业,甚至包括一些非煤企业也都纷纷涉足新型煤化工领域。这一定程度影响到了煤炭的供需格局,并且进一步挤压了电煤的资源空间。
期间,为在煤炭价格市场化和电力价格政府定价中寻找平衡应运而生的重点电煤价格双轨制,并没有产生与初衷一致的效果。不仅煤炭和电力行业的正常经营不时受到影响(电煤合同执行不到位,煤炭企业的市场定位发生摇摆等),还为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寻租、滋生腐败提供了空间。
因此,我们有必要采取举措,促使煤炭行业和电力行业超越各自的利益诉求,消除长久以来矛盾与争执产生的根源,寻找共同利益,实现和谐发展。
煤电联营可试点先行
怎么做呢?简单说来,就是“两联两合”“两限两保”。
所谓“两联两合”,即通过优化煤电发展布局以及多方合作开发煤电基地,推动煤电产业联营,建立和谐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推动电力价格市场化,恢复煤电价格联动,建立和谐的经营合作关系。
所谓“两限两保”,即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审慎调整中间环节费用,限制煤炭无序流通,确保电煤直接供应;通过明确国家新型煤化工基地布局、稳步推进新型煤化工产业发展以及限制电力企业发展新型煤化工,限制煤化工无序发展,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两联两合”、“两限两保”,最重要的是依托煤电基地建设,实现大规模煤电产业联营。现在煤炭产地和煤炭企业都强调煤炭的就地转化,在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相当一段时间,20年,30年,甚至是50年,都是改变不了的,因此,煤化工用煤所占比例并不多,煤炭的就地转化应该主要还是用来发电。在这个意义上,煤炭的就地转化,可以理解为,主要是煤电企业在推动煤电优化布局、建立煤电基地的基础上,以建设坑口电厂为主,进行技术、资本方面的合作。根据“十二五”煤炭工业规划,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煤炭资源整合受到国家提倡,成为一种趋势。
当然,煤电企业大规模进行重组整合,现在看来还不可行。但针对具体的项目,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我国五大发电集团都归中央管,中央管的煤炭企业也有好几家,可以选择一定的项目和区域作为试点。
共赢是联营的主旋律
一些大的煤炭集团,已经涉足电力行业,有的还把电力行业作为主业加以扶持和发展,因为它们掌握了绝大多数的煤炭资源,有把煤电业务结合在一起的先天优势,而同时,电力企业却没有煤炭资源或者掌握的煤炭资源很少。因此,有人就担心在煤电合作的过程中,发电企业相对处于弱势,这种情况下,电力企业拿什么和煤炭企业讨价还价,和煤炭企业比拼?
我觉得这种担心虽有一定道理,但能够避免。首先,在防止不平等合作方面,政府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因为电源点的布置由国家来决定,所以,煤电企业双方可以在政府的主导下,坐在一起,进行充分友好协商,确定好双方的合作条件与合作规则。当然,要保证双方自主自愿,而非拉郎配。另外,在合作的过程中,因为电力行业的专业化色彩非常浓重,电力企业还是有很大空间的。煤炭企业虽然拥有煤炭资源,但由于大批的电力专家都还在电厂,单靠自己大规模发展电力产业,人才和技术准备都还远远不够。现在也有涉足电力业务的煤矿,怎么操作?靠从电厂挖几个人过来,然后再吸引一批新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难成大气候。煤炭企业要想在电力行业占据半壁江山,还是要走和电力企业合作的路子。
特高压输电是有力支撑
需要认识到,煤电产业联营、煤电基地建设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支撑的。这个支撑就是,煤炭在产地就地转换成电力之后,可以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从煤炭产地运往能源需求地。根据我的了解,我国特高压输电技术已经成熟,相关科技、设备保障已经具备,电网大范围配置资源的能力明显提高。
根据相关研究,在环保、经济、效率方面,输电与输煤相比,优点非常明显。除了这些好处,还有一些溢出效应。比如,现在为什么很多产煤地要求加大煤炭就地转化的比例,因为煤炭就地转化对增加当地就业人口、增加当地财政收入都有好处。所以,输电有利于激发当地为国家发展输出能源的积极性。还有,输电也有利于减轻煤炭运输面临的压力。我们每年将近有超过20亿吨煤炭需要从产地运到需求地,铁路运输占大部分,所以我国铁路运力一直比较紧张,一旦碰到电煤需求旺季,总需要政府出来协调运力问题。另外,由于输电减少了煤炭运输和销售的诸多中间环节,因中间环节增加而加价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
可见,我们应该加大力度,尽快建立起一批大型煤电基地,以输电的方式从煤炭产地向外输出能源。不过,输煤也要继续,因为咱们煤主要在西部,东部沿海无煤缺煤地区已经建了很多电厂,还有煤炭输入的需求。所以,鼓励输电,不是否定输煤,而是输电输煤一起搞。
煤电和谐是配套工程
煤电联营的煤电基地建设与特高压输电的关系以及特高压输电对煤炭销售价格影响,体现了“两联两合”“两限两保”之间的关联。当然,关联不止这些,还有煤电联营和新型煤化工产业发展导向之间的关系,煤电联营与电价市场化改革之间的关系。
前面也提到,因为煤炭资源有限的缘故,注重对新型煤化工产业的规范,很大程度上是对煤电产业合作的配合与辅助。为此,国家不但要提高新型煤化工的进入门槛,而且还要根据规划,有序开展试点工作,这样的工作可以交由大型煤炭企业和石油石化企业承担。
电价市场化改革和煤电联营可互为催化剂。一方面,煤电联营有利于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之间的沟通,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煤炭价格与电力价格的衔接困境。但另一方面,也只有煤炭价格和电力价格理顺了,双方的合作才会更加顺利和平稳。因此,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不能改变。
电价改革亟须攻坚
目前,煤价反映了生产成本和各种费用不断增加的客观状况,但煤炭市场价格成本涵盖不全面,没有充分反映资源稀缺和环境恢复等可持续发展因素,而且,重点电煤与市场煤之间仍有较大的价差。长远看,解决的关键是放开电煤价格,实现“市场煤”与电煤的并轨。不过,这同时要求要形成电力市场化定价机制,推进电力竞价上网改革和居民阶梯式电价。
在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之前,作为过渡,可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科学确定联动频率和幅度。要鼓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在自主谈判的基础上签订长期合同。还可支持煤炭企业将重点电煤与市场煤的差价部分,按照一定比例作为供煤企业对电力企业的资本投入,推进煤电企业互相参股。
简单地说,只有把电价、煤价都放开,形成煤价、电价的及时联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煤电顶牛”困局。如此,煤电产业才能够实现真正的融合与和谐。我们所有的努力都要围绕这一目标而努力。
电价与煤价的真正联动,势必意味着电价的涨升,而电价的涨升,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节能减排降耗,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不应该有过多的顾虑。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发挥阶梯电价的积极作用。老百姓的用电负荷不过10%多一点,政府只要对特定人群进行适当补贴,遇到的阻力当都在可控范围内。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煤能源集团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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