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需于民、心系于民、实干为民、取信于民!国家电监会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精神的生动实践。行动中,电力监管机构与供电企业精诚协作,紧扣民生主题,把保障居民基本的用电需求放在首要位置,把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用电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将党的民生工程落实到千家万户。
超过1318亿元的配电网投资顺利完成,近3万户无电户用电难题得以破解,535万用户低电压难题最终根除,电力故障平均排除时间大幅缩减至1.5小时,城市供电可靠率和城市居民用电受电端电压合格率高位提升……在专项行动开展230余天的成绩单上,“知实情、谋实招、求实效、重质量、上水平”已然是最为中肯的评语。
在守土担责的征途上,在“保民生、促和谐”的实践中,电力监管机构与供电企业的民生情怀化为创新服务的不竭源泉,解民情、顺民愿、应民心的创新之举在全国范围争相斗艳:保障性住房供电“绿色通道”、“十分钟缴费圈”、“省心柜台”、定制短信,以及居民停送电管理、用电故障抢修等诸项制度的确立,营造了“供电保障尽心、计量收费放心、客户工程省心、便民服务舒心”的和谐供用电环境,居民用户的灿烂笑容、声声赞许,无疑是这一和谐供用电环境中最美的风景。
收获专项行动业已取得的成效,全行业备受振奋、备觉自豪、备感光荣;迎接百姓日益提高的用电诉求,电力人不 畏风险、不断探索、不懈奋斗。
进一步开展专项行动,有关各方必须牢记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电网企业、监管机构各级领导的重视作用,在各级政府和老百姓广泛支持的基础上,团结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把专项行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用电权益。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用电权益,须按照“一个维护、四个保障、六个落实、六个必须”要求,锁定既定目标,在当前“集中检查、督促整改”阶段,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大事办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用电权益,须把专项行动中配电网建设、提高居民用电服务水平、示范点建设等好的做法经常化、制度化,固化于制,扩大适用范围;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用电权益,须重点突破提高居民供电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凝聚力量、务求实效,重点加强配电网输送能力建设,确保重要时段、重大节假日居民生活可靠用电,提升群众用电的保障能力及老少边穷地区用电水平,畅通投诉渠道,努力把专项行动纳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
众力并则万钧举,群智用则庶绩康。进一步开展专项行动,需相关各方积极拓展上下同心、左右同步、凝聚合力的工作局面,逐步健全供电监管指标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民生、服务百姓的本领和成效,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将专项行动办成造福群众的惠民工程、利民工程、满意工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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