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纷纷出炉的统计指标中,一组数据引起了行业内外的的高度关注:2012年一季度,国家电网公司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已完成投资173.6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6.8%!
电网建设在往低压配网——也就是居民用电端倾斜。这样的情形,最近也在南方电网公司出现。
与配网投资大幅增长相对应的是,居民用户的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明显提高,全国居民用电需求得到释放,用电量明显增加。截至3月底,2012年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累计完成1683.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49%。
这只是无数变化中的一个。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居民和政府普遍反映,电力行业居民用电服务能力和质量显著提高,百姓民生用电得到了更加有力的保障:涉及民生的配电设施更加完善,供电能力显著提升;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措施得到进一步推广;服务民生的供电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好处和实惠;保障民生的供电服务监督机制更加完善高效……
在这样的变化背后,是一场正在全国范围内扎实开展的“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它被广大居民用户赞誉为惠民工程、利民工程、满意工程。
上下同心民生为重
“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指出。
“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办成一些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好事实事。”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如是提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居民用电质量问题上升为电力监管工作者关注的核心。去年以来,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被提到了电力监管工作的突出地位。
2011年到国家电监会履新的吴新雄主席在经过密集调研后多次强调,监管为民是电力监管的根本目的。确保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是电力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吴新雄明确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用电放在首要位置,把保障居民基本的用电需求作为重中之重。
民生为重,成为电力监管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原则。
经过深思熟虑和周密谋划,2011年10月25日,电监会在全国启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
吴新雄出席启动会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要通过监管专项行动,全面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他强调,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就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民生、促和谐的总体要求,把保障和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用电放在首要位置,把保障居民基本的用电需求作为重中之重,通过科学规范社会用电秩序,切实提高供电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同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解决部分供电企业在居民用电服务上仍存在不适应、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切实改进供电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改进政风、行风,不断提高服务民生、服务百姓的本领和成效。
随后,专项行动如火如荼展开。2011年11月份,电监会领导分别赴有关省份,督导推进专项行动。相关部门起草了专项行动方案,按照领导协调小组的要求,积极推进落实。各派出机构按照电监会的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的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选点抓示范。
专项行动迅速受到电网企业的高度重视。
国家电网公司刘振亚总经理亲自批示,部署公司系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坚持“你用电、我用心”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管理,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国家电网公司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落实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四项工作重点:一是加强有序用电管理,确保居民生活用电需求。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合理采取有序用电措施、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二是加强业扩报装管理,确保安居工程用电需求。优化业扩报装流程、严把配电设施入网质量关、严格执行政府相关收费政策。三是加强计量与收费管理,确保居民公平用电需求。严格规范电能计量管理、严格规范电价电费管理、严格规范电费催缴及停复电行为。四是加强供电质量管理,确保居民可靠用电需求。持续提升电网供电能力、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及时抢修电力故障。吴新雄对此给予充分肯定。他在国家电网公司《落实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上批示:目标明确,措施扎实。充分体现了“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供送电宗旨,电监会要同心协力做好工作,让人民群众用电安全,用电放心,用电满意。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开展后,南方电网公司赵建国董事长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抓好有序用电管理、保障性住房及时供电等六项主要工作。公司向社会发布了《供电服务承诺》、《员工服务准则》、《“三公”调度措施》三项承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南方电网公司制定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切实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南方电网公司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工作步骤和安排。要求确保完成四个保障任务,即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不随便拉限,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按实计费和收费,保障居民生活用电质量、及时抢修电力故障,保障政府保障性住房及时送电。强调重点抓好报送有序用电方案、强化有序用电管理、计量准确收费无误、保障性住房及时供电、畅通客户投诉渠道、完善督查整改机制六项工作。吴新雄高度肯定《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他作出批示:南方电网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工作方案周密、措施扎实、注重实效,很好,请南方电监局大力支持,协调、配合好工作。
专项行动受到地方政府、社会各界和老百姓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
专项行动已经成为地方政府保障民生、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已经成为福泽群众的惠民工程、利民工程。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上海市市长韩正对华东电监局组织开展的上海市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提升工程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成绩,提出殷切希望。山东、山西、湖南、四川、广东、云南、河南等省主要负责同志也对专项行动给予高度肯定,并明确支持把专项行动办成惠民工程、利民工程。
专项行动给群众带去了方便和实惠,得到了基层群众的真心拥护。从而也引起了新闻媒体的极大关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电力报》以及许多地方媒体都对专项行动进行了追踪报道。
扎实有序密切配合
“太感谢你们了,俺一分钱没花就用上了电,是你们帮俺实现了心愿!真是遇上好人啦!”2011年12月22日,山东省梁山县梁山镇任庄村村民任福全看着明晃晃的电灯,心里乐开了花。他今年78岁,独自生活,是村里的困难户。刚刚,梁山县供电公司郊区供电所免费为他接通了电。
经过7个多月的努力,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实效:配电网供电能力显著提升、一些居民用电难题得到有效缓解、居民用电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无电地区和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正在加快解决、为民服务的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专项行动开展之始,吴新雄就明确强调,重点是围绕“一个维护”目标,突出“四个保障”任务,抓好“六个落实”举措,务求取得实效。
“一个维护”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突出“四个保障”任务,一是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不随便拉限。优先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在正常供电情况下,严禁随意对居民生活停电、限电,对因线路、送变电设施检修改造需停电的,要提前告知。二是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按时按量,准确计费和收费。确保供电企业按国家批准的电价,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费,不随意分摊电费。三是保障居民生活用电质量,及时抢修电力故障。确保供电企业及时开展低电压台区的低电压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高用电质量,在规定的时限内抢修电力故障。四是保障政府保障性住房及时得到报装接电。确保供电企业按照规定,将临时用电转为正式居民用电,并及时规范地为住户提供新装、增容、用电变更服务。抓好“六个落实”举措,就是落实供电企业及时报送有序用电方案。落实有序用电有关规定,不随意拉限居民生活用电。落实居民的用电计量准确、收费无误。落实保障性住房及时报装接电。落实人民群众投诉渠道畅通。落实督查整改处置机制,对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吴新雄强调,围绕监管专项行动措施,要做到“六个必须”,即必须有一个有序用电方案,落实责任,提前计划,科学调度,切实保证居民用电;必须有一份事前计划停电通知告示;必须有一套故障抢修制度,要提供电力故障24小时报修服务,限时到达故障现场,及时组织抢修;必须有一套用电报装规范,采取“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等便捷方式,畅通报装渠道和流程,提高效率,合理收费;必须有一张明细电费单,标明电价标准及计量记录、公摊用电费用等,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合理;必须有一个畅通的设诉平台,在供电营业场所公布95598和12398热线,并做到24小时受理投诉。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电监会成立了由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任组长的监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成立了由王野平任组长,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杨庆、南方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贺锡强及电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电力行业联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推动、沟通和协调。
根据工作部署,监管专项行动将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1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重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第二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重在企业自查,主动整改。第三阶段(2012年6月1日至10月31日)重在集中检查,督促整改。第四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重在总结提高,健全机制。
专项行动步步为营,目前已棋至中盘。企业自查阶段结束,集中检查拉开。
专项行动受到供电企业的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各地电力企业纷纷制定方案,积极组织落实,力争实现通过科学规范社会用电秩序,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一场大写民生的居民用电服务行动正在全国广泛开展,走向纵深。
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密切协作,正在开创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保障新局面。电力行业将再接再厉,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切实把专项行动办成造福群众的惠民工程、利民工程、满意工程,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6月14日,参加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现场会的代表们来到北京大兴永华南里社区听取居民用电服务情况介绍。
编者的话 为配合“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现场会”的召开,充分展示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果,我们推出专题文章,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报道,以飨读者。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大事记
组织部署阶段
2011年10月25日,国家电监会召开会议,部署“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此次监管专项行动旨在全面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水平,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随后,电监会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与电网企业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按照计划,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明确时间跨度从当年10月至2012年年底。
2011年10月28日,电监会主席吴新雄在“电监会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文件上批示指出,建立提高居民用电质量服务体系,重点在于保电能力建设,停电计划和及时抢修制度建设,群众监督制度建设,监管督查制度、披露制度、整改及处理制度建设。
2011年11月1日,电监会印发《关于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电监供电[2011]38号)。各电力监管派出机构积极响应,积极制定《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家电网公司立即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关于落实《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南方电网公司也在党组会议专题传达贯彻了会议精神、部署了有关工作。
2011年11月4至7日,电监会主席吴新雄赴江苏、湖南、贵州、广东进行工作调研。
2011年11月4日,南方电网公司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文件精神,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住房客户供电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把解决保障性安居住房的用电问题,放在全网工作的重要位置。
2011年12月14日,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联合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上,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就第一阶段工作以及下一步工作部署做了重要讲话。
2011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电监会各派出机构相继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启动会,成立联合领导小组,部署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至此,各派出机构已全部按要求完成第一阶段工作任务。
自查整改阶段
2011年12月19日,南方电网公司发布《供电服务承诺》、《员工服务准则》、《“三公”调度措施》三项承诺。承诺中更加具体、严格地规范了服务行为和服务时限。
2011年12月28日,国家电监会按照民生优先、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有关指标,以扎实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
2012年1月6日,人民日报“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一线见闻”发表了专栏文章《“电保姆”的新年第一班》,报道了天津市电力公司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武清供电有限公司线路运行人员。
2012年1月10日,中国电力报文章《保民生提质量促和谐——华北电监局和电力企业务实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报道了北京市大兴区党员服务队结对帮扶,解决百姓的用电需求和实际困难。
2012年1月20日,电监会结合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就做好春节期间居民用电保障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居民用电保障工作的通知》(办供电[2012]4号),要求派出机构和供电企业充分利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建立的工作机制,与辖区内供电企业保持联动,及时处理节日期间居民生活用电保障等相关事宜。
2012年2月9日,国家电监会发布《2012年春节期间居民生活用电保障情况通报》将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农历三十至元宵节)春节期间居民用电保障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显示,2012年春节期间,全国110千伏以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国居民生活用电总体情况基本正常,未发生影响居民生活用电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事件,未发生错避峰限电及计划检修原因影响居民生活用电情况。
2012年2月23日,电监会组织召开贯彻全国农电两率标准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电监会主席吴新雄为本次会议做了专门批示,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做重要讲话。会议要求结合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全面贯彻全国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农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即农电两率)标准,进一步加强农电监管,加大农村配电设施投资力度,稳步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水平。
2012年2月28日,电监会印发了《开展居民用电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办供电[2012]13号),统一编制调查问卷,指导各派出机构开展居民用电满意度调查工作,以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供电企业服务的满意程度,提高居民用电服务水平,根据调查结果有的放矢进行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
2012年3月12日,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处于企业自查整改的关键时期,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电监会王野平副主席、副组长国网公司杨庆副总经理前往北京市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调研。
2012年3月28日,供电监管部开展物业弃管居民小区及居民合表用电等情况调查,印发《关于开展物业弃管居民小区及居民合表用电等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供电函[2012]124号)。重点调查物业弃管居民小区情况;居民合表用电情况;新建商品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收费及使用情况等。
2012年4月12日,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赴河南电监办、河南省电力公司和郑州供电公司调研,指导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
2012年4月25~26日,电监会在京召开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座谈会。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出席会议,听取各派出机构工作汇报并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2年4月27日,电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办发[2012]43号)。要求各派出机构紧紧围绕“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扎实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主题,加大宣传力度。
2012年5月9日,国家电监会发布总第11期《电监会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简报》。简报信息表明,电监会要求各电力监管派出机构会同地方政府、电力企业积极行动,在努力提升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的过程中,选取典型地区,迅速建立起“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优质服务示范区”,明确全国范围共设示范区46个。
2012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国家电监会主席吴新雄,上海市市长韩正对华东电监局组织开展的上海市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提升工程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成绩,提出殷切希望。
标签: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