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mg.xinhuanet.com 2013-01-09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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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售电量近1300亿度的电网企业,生产经营环节毫厘之差便是巨大的损失,对此内蒙古电力公司专门成立供用电稽查局,两年多来,累计完成堵漏纠偏直接、间接收益达4.83亿元(违约电费、漏计电费、业扩报装工程等),超过该公司有史以来堵漏增收的总和,切实维护了电力市场秩序。
近年来,该公司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先行先试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2010年7月,在全国省级电网中首创组建了供用电稽查局,将行政隶属与监督分离,直辖9个分局,实行“人、财、物”垂直管理,分局领导均实行异地交流任职。通过开展常态稽查和专项稽查,构建起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垂直管理体系,从根本上打破了旧模式下的“畸形平衡”,给偷窃电、关系电、权力电等行为戴上了“紧箍咒”,让电力的“光明事业”重归光明秩序。
内蒙古电力公司现有10千伏公用线路1254条,主干线长度30955千米。历史上哈拉沁沟两条线路线损曾高达令人咋舌的50%以上。据统计,实施稽查垂直管理两年来,共稽查各类用户89706户。运行一年后,重点跟踪的161条高损线路平均下降3.37个百分点,其中上述线路已降到10%。2012年与2009年年底相比,该公司综合线损从6%降到4.36%,实现了由全国“高落后”到“低前列”的跨越。
目前,依托日渐完善的稽查信息管理系统,该公司所辖供电区域内已全部挂牌成立“预防和打击办公室”,成立投诉举报中心并公布了“968801”受理电话,全部稽查人员均持《电力行政执法证》上岗,“反窃电”工作得以常态化,形成了地方公安局、供用电稽查局、属地供电局三方联动的格局和“科技反窃、互动协作、以查促管”的防范和打击长效工作机制。公司总经理张福生表示,实施供用电稽查垂直管理旨在建立新的监督制衡机制,是一项“标本兼治”的治企新模式。(文/苏海峰 仝晨章)||||
破与立:内蒙古供用电稽查变革图强
“天苍苍、野茫茫”的大草原,向来不缺乏自我更新的魄力。
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的酝酿筹备,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监事会等相关部门的“力挺”之下,2010年7月,内蒙古电力供用电稽查局正式成立,沿袭多年的供用电稽查“老黄历”被垂直管理的新体制所替代。
这是先行者的足音。无疑,作为内蒙古电力公司总经理,张福生带领他的团队迈出了管理创新、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在经历了2008年12月至2010年筹备试运行、2011年全面推动和2012年巩固提升三个重要阶段后,内蒙古供用电稽查局成为省级电网公司强化经营管理、创新机制体制的成功范例,全国电力系统稽查垂直管理的“第一品牌”得到全社会的认可。
两年来,通过供用电稽查垂直管理实质化运作,堵漏增收的经济效益超过内蒙古电力公司有史以来的总和,新机制新体制的合理性和生命力充分印证了“不破不立”的规律。
破题:唯有改革
早在几年前,内蒙古电力多变交易市场的“改革春风”,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具有不言而喻的样本意义。与此同时,内蒙古电网从“十一五”开始发力新能源建设,目前保持着省级电网风电装机规模最大、风能利用水平最高、节能减排成效最好三项全国纪录。
改革精神一脉相承,改革方略应时而变。
内蒙古电力公司经营范围“点多、线长、面广”,传统的供用电稽查机构是各单位“自管自”,陈旧的管理模式造成市场监管缺位,“屁股指挥脑袋”导致权力运行难以制衡,基层供用电稽查形同虚设,直接导致各类漏洞和问题年年出现、年年整改、年年复发。
面对历史的积弊,是一味因循守旧,还是积极与时俱进?一张明确酝酿多年的“路线图”,最终在张福生总经理的脑海中逐渐清晰、依次展开。
张福生接受采访时坦言:“实行供用电稽查垂直管理,实质上是一场与历史顽疾进行权与利重新分配的‘血战’,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会带来利益的再分配,难免要打破畸形平衡、动摇既得利益格局,难免要伴生质疑和羁绊。供用电稽查局来之不易,诞生过程异常艰难,但企业改革必须破冰前行。”
2010年1月和2月,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内蒙古电力公司先后下发了《关于成立供用电稽查局的通知》,同年7月首届稽查局领导班子正式走马上任开展工作。
2011年5月,自治区经信委下发《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的通知》,向稽查局颁发了电力行政执法证。随后自治区公安厅批准在全区成立“预防和打击窃电办公室”,委托供用电稽查局与各盟市公安局、各供电单位联合打击窃电、违章用电行为,并为办公室成员颁发了《公安工作证》,华北电监局下发了《关于支持内蒙古电力公司供用电稽查局建立联合稽查机制的复函》,共同开展对整个电力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成拳,供用电稽查局聚集各方合力,重整供用电秩序。
创新:垂直管理
本质上讲,供用电稽查垂直管理是一次使生产关系主动适应生产力发展形势的机制体制改革。
供用电稽查局组建以来,各盟市供电局原有的稽查业务划转供用电稽查局作为直属派出机构,实行“人、财、物”垂直管理。稽查局作为公司的直属单位,独立开展供用电稽查工作并进行考核,最终向公司总部负责。
“垂直管理使行政隶属与监督分离,由自我监督变为上级监督、第三方监督,保证了基层供电营业情况的真实反映和公平公正的监督检查。从而使过去的供用电稽查工作发生了根本改变,彻底杜绝了空发行电量,贷款、集资缴电费的行为,线损等各项指标均回归真实。”稽查局局长李福荣介绍说。
中国自古有御使监察制度,稽查对供电企业来讲也不是新鲜事。然而自上而下建立专门机构实行稽查垂直管理,却是全国供电系统第一家。
稽查工作以往主要是以外查型为主,即用电客户为主要稽查对象。供用电稽查局的成立,促使内蒙古电力稽查向“内查为主、外查为辅、内外结合、以内促外”型转变。对内规范电价机制,加强农电管理,对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母线电量平衡等内容的监控,促进供电质量的提升——这正是内蒙古电网规范供电行为、提升管理水平的自我净化更新之旅。
供用电稽查局推行稽查垂直管理,取得巨大的直接和间接效益。在业扩工程稽查中发现,2009年各供电单位少报业扩工程可支配收益3745万元,2010年少报3595万元,两年合计少报7340万元。特别是稽查局依托MIS系统,对各单位客户工程“一口对外”的执行情况、报装时限等全过程进行了稽查,逐步规范了实施流程,基本实现了客户工程“阳光业扩”。
建局伊始,分局党政正职及副职均进行了异地交流任职。正如张福生所言:“实施稽查分局党政领导异地交流任职,是公司为加强新形势下稽查工作和稽查队伍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干部交流制度和重点岗位回避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稽查队伍活力,有利于开阔工作视野、提高工作水平,有利于摆脱人情关系束缚并促进公正廉洁履职。”
“有了供用电稽查局的统一垂直管理,各盟市之间稽查工作的横向比较性增强,互相之间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一目了然,也提升了主动学习和自我完善的意识。”包头分局局长乔英雄发自内心地说,“毕竟,大家都不想落后,都想争先恐后做到最好。”
支撑:信息系统
面对内蒙古电网如此庞大的体系,仅有129名员工的供用电稽查局若是靠人工、靠经验的稽查模式查找问题,简直就是大海捞针。为此,供用电稽查局多次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调研,探索稽查信息化之路。
稽查局成立伊始就着手开发建设稽查信息系统,公司决策层、供用电单位业务管理层和供用电单位业务操作层“三个层次”的稽查监控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提升。同时,通过供用电稽查监控体系建设,依靠科技信息化手段逐步对供用电环节相关专业进行监控,实现对输变电系统、电费回收系统、95598窗口服务体系等各环节的可控在控,保证了整个电网体系的高效运作。
“3年前,集团公司就开始对用户推广远程抄表采控系统,营销远抄集控执行‘上不封顶’的投资政策,尽可能多的进行智能抄表,为我们的稽查工作信息化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是我们的一大借力点。信息化使我们的工作方式完全发生了转变。”呼和浩特分局范永胜局长向笔者介绍道。
呼和浩特分局是采用信息化技术最早、最彻底的分局之一。搭上这班信息化“开往春天的地铁”,该分局稽查工作有序而高效,并掀起全系统利用信息化系统自查自纠的热潮。
2011年3月24日,利用77项稽查主题,以营销业务可能出现的差错点、异常点、风险点为切入,能够实现异动数据的自动筛选、稽查计划自动生成、基础数据实时查询的稽查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目前,已实现对公司售电量、线损、电费回收率等5类20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监控分析,对营销业扩报装业务、抄表管理、欠费风险预警等18类57项业务进行全面监控预警。稽查工作由“人海战”跃升到“一键通”的时代。
去年4月,供用电稽查局专业技术人员经过1年多的接力拼搏,稽查信息化系统二期工程——“稽查深化应用系统”经内蒙古电力公司正式批准立项。
对于稽查信息化的未来建设目标,李福荣这样说到:“构建科学、系统的供用电稽查监控中心,最终实现供用电稽查实时值班监控,这是我们的下一步工作重点。”
前路:任重道远
稽查局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堵漏增收”。堵漏的目标就是为了增收,就是为了查出问题、解决问题、纠正整改问题。正如考量社会治安是否良好并不在于警察所抓犯人多少一样。
对此,呼和浩特分局副局长刘莹深有体会:“通过我们努力工作,获得了供电局越来越多的满意与支持,也调动了供电局员工的积极性。稽查并非最终目的,以查促管,起到规范内部管理的作用,才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稽查垂直管理的推行,创造性地解决了经营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特别是营销电费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等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漏洞和难题,企业管理水平和监督制衡作用大幅提升,营造出自治区公开、公平、公正的用电秩序。
“现在并非一帆风顺,我们也会担心稽查垂直管理是否能一直延续下去。改革最怕反复和回潮,良好的体制机制应该一以贯之、发扬光大。”这是采访中笔者在一线听到最多的声音。
自治区国资委派驻电力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温的话语掷地有声:“供用电稽查机制、体制的创新,涉及到国家与个人、阳光与阴暗、正当与非法的权和利的征战,所以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改革创新一定要推行到底。堵漏增收是企业管理永恒的主题,如果走回头路,势必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这场改革的“设计师”张福生说:“我们不但要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把堵漏增收供用电稽查固化为长效机制,而且要全力以赴拉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兑现自治区‘同网同价’等各项惠民政策。同时,积极支持新增用电企业降低用电成本,为拉动自治区用电负荷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内蒙古电力公司一直以做好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服务的“电保姆”为荣,在蒙西地区实现了“同网同价”,为农牧民大幅度让利补贴将近8个亿,同时认真落实自治区对大工业企业的扶持政策,电力公司为此承担了近6亿元的补贴成本。
的确,改革者冲破种种禁锢培植起来的稽查垂直管理创新机制来之不易。历史既然选择了这条企业“三权分立”的道路,既然祭起了这面护国法、行家规的改革大旗,内蒙古供用电稽查局这位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守护神,势必会在内蒙古电力公司未来的发展中续写更大的辉煌。
内蒙古电力公司管辖自治区中西部6市2盟,面积72.56万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380万,服务客户324.06万户,管理10千伏公用线路共计1254条,主干线长度30955千米。去年售电量为1305亿千瓦时,今年预计将完成1270亿千瓦时。
作为一个有着54年历史的国有企业,公司在强化经营管理方面一直面临严峻挑战。电网企业经营范围点多、线长、面广,成千上万的抄表收费人员都是权力的行使者,每天都在与电费和现金打交道,偷电、漏电、人情电、权力电无孔不入。概因电量基数巨大,毫厘之差即有可观利益,围绕着营销线总有暗流涌动、沉渣泛起,尽管《电力法》已经颁布多年,电是商品的概念在现实生活中更多地体现为“电是唐僧肉”。
具体的表现有:高电价用户长期按低电价交费,甚至有个别用户长期不交纳电费,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由于管理原因造成部分线路线损居高不下,许多10千伏线路线损高达40%以上;部分单位为了完成电量计划,空发行电量,事后甚至采用贷款和集资的方式来弥补欠缴电费的窟窿;利用电价多轨制,在低电价和高电价电量上大作数字游戏,瞒报电量、电费,违规调整平均电价和线损率等经济指标;违规少收、漏收电费或减免违约金;个别员工与用户里勾外联,唆使和帮助用户大肆偷电、窃电;电价政策执行混乱,对系统内多经企业和职工少收电费、违规让利,造成大量的电费潜亏挂账;大工业用户管理不规范,基本电费收取不正确;趸售电量发行管理混乱,部分农电趸售单位截留农电管理费以及趸售电量二次发行电费。
其次,蒙西电网网内业扩报装工程品种杂、数量多,投资额动辄上百万元、数千万元。众多借用和挂靠资质的小企业,甚至个人承包队伍无孔不入,在权和利支使下“一窝蜂”地参加招投标,导致大量安全隐患突出的用电工程接入电网,严重危及用户、居民可靠用电和电网安全。用户工程发生事故直接影响到民生,一旦出现问题,已无法找到真正的施工队伍。蒙西电网因此承担了无限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和政治责任。
再者,在一些与第三方交叉的业务中,问题更为严重。以前,各盟市、旗县房地产开发商等用户都自行采购设备材料和组织设计施工。为降低成本,往往采用低价且可靠性差的设备,有的甚至与供电企业员工里勾外连,盗用电网更换下来或是库存报废淘汰的老旧设备、缆线等材料,给业主后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因此,可以说发现不了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堵塞不了漏洞才是最大的漏洞。看似一潭秋水,问题时隐时现,尽管是少数,但却是常态。如果以公司去年1305亿的售电量来推算,即使1%的漏洞造成的损失也是天文数字。为了从根本上斩断营销线背后灰色的利益链条,堵住可能溃堤的蚁穴,打一场捍卫电量和利润、扭转风气和形象的保卫战,“降本增效、堵漏增收”的重任,就这样责无旁贷地赋予了供用电稽查垂直管理。(文/周倜然)||||
【声音】
垂直,是高度更是力度
十八大东风劲吹发展之路。“改革是中国最大红利”铿锵有力,无疑为国企改革创新提供了新的精神动力。
能源堪称内蒙古“大草原”之外的第二张名片,电力则是其中的核心部分。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后,各大发电集团纷纷挺进草原“播火、追风、逐日”,内蒙古国家级电力能源基地终成“一区独大”之繁荣。
发电装机及风电装机容量全国“双冠王”,西电东送电量连续保持全国“8连冠”。在这个电力体制改革最大赢家的背后,自治区经济呈“反梯度”之势赫然崛起。
作为自治区的区属龙头企业,内蒙古电力公司在全国体制最特殊的区域里实现了众多创造性的突破,从电力多边交易及电力市场改革的破题突围,到新能源并网比例的力拔头筹,再到供电辖区在全国率先全部实现“同网同价”等等,亮点不一而足。
国有企业要想赢得持久的竞争力,就必须通过管理创新不断破解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提升效益的难题。电力作为经济发展的先行官,先行一步的不仅要有量的累加,更在于机制体制上促成质变先行先试的改革与创新。
众所周知,电网企业“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使得一些历史上的障碍和沉疴积重难返。比如,由权力电、关系电、偷漏电等造成的居高不下的线损、陈欠电费等“跑冒滴漏”难题。如何止住营销线上抄表收电费可能像筛子底一样多渗漏不止的“出血点”,内蒙古电力公司痛定思痛,选择了自揭伤疤,重新校正了供用电稽查的坐标,果断出拳打破了历史上沿袭多年“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畸形平衡”。
内蒙古供用电稽查局在全国省级电网率先问世,成就了一个持尚方宝剑“唱黑脸,打内鬼,治顽症”的“重量级”角色。在整合资源的同时提高了稽查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执行力,维护了良好的供用电市场秩序,对贯彻执行《电力法》是一大创举,对国家电力监管工作是一个积极有效的补充,为国内同行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和推广的样本。
敢为人先,敢于刮骨疗毒,站在科学治企的高度,内蒙古电力公司自觉自省地将改革的手术刀挥向自身。如同千钧铁锤,高起重落,堵漏增收,涤荡尘埃。实践证明,其每一次改革和创新都是一个跨越式的迈进,都是一次企业内部正能量的聚合。
毫无疑问,内蒙古电力公司的供用电稽查垂直管理,是一项极具开创性和挑战性的治企模式,对促进国有电网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制衡的改革,以及有效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文/仝晨章)||||
内蒙古成立供用电稽查局是一个创造
电力是现代社会经济的血液,没有血液,任何建设都是痴人说梦。电力工业不同于其他工业,电力工业没有围墙,电力网遍布全国的每一个角落。因而,每一条线路都可能出“血”,如何加强管理便成为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电力工业实行政企分开的市场化改革后,在电力行政管理职能严重削弱的情况下,内蒙古电力公司创造性地成立了供用电稽查局,得到了华北电监局、自治区有关厅局对供用电稽查局的委托授权,使电网企业从此拥有了电力行政执法的资格,以吃螃蟹的精神给全国同行带了个好头。
内蒙古供用电垂直管理的好处是:首先,由过去的自我监督变成了第三方监督,保证了基层供用电情况的真实反映和公平、公正的监督稽查;其次,有利于稽查工作的专业化。有利于开阔视野,增强稽查队伍的活力;再次,有利于摆脱人情关系的束缚,促进公正廉洁履职。为对内捍卫企业权益,对外严厉打击各类供用电违法违规行为创造了条件。
通过内蒙古供用电稽查局的实践,明确告诉我们:
一、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十八大报告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于国家控制的电力工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准公用事业,作为自然垄断的电力行业,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二、在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时候,必须相应地进行电力法律、法规的改革和修改。许多国家在进行电力体制改革时强调法律先行,在进行电力体制改革前先制订电力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法律法规滞后于电力体制改革。如何进行电力行政管理,需要制订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
三、正确处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有关电力行政监管的事应当交给政府,企业应该处理的事由企业来办。一种是把稽查局办的事分成两类,一类属于供用电监督管理,另一类属于用电检查管理。另一种办法就是内蒙古供用电稽查局创造的办法,由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授权,把政府和企业需要管理的事,统一由供用电稽查局来完成。这两种办法各有优缺点,但在当前条件下,由有关政府部门委托电网公司承担供用电稽查是个现实可行的好办法。
四、通过政府部门的委托授权,稽查局有了行政管理权,但是仍然没有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一般来说国家层面制订的法律、法规不可能很具体,不可能适应地方方方面面的情况,所以有了《电力法》这样的上位法,还需要地方政府制订下位法配套细化。所以对于内蒙古来讲,应当由自治区人大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供用电稽查管理办法》。如云南省制定的《云南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从去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成为国内首个、也是全国唯一一个用地方定法形式对用户安全电力进行系统规范的省份。
五、在维护用电秩序、用电安全和打击窃电等工作上,要从事后处罚、打击转向事先防范,我们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电力事故、防止窃电,目前不是为了处罚和打击。内蒙古成立预防和打击窃电办公室,把预防放到前头,并且要多做预防工作,使它减少或不出现窃电。(文/朱成章)
标签:内蒙古,电网稽查,垂直管理,改革,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