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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将江西纳入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作者:郭强 甘泉  2014-03-12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发展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近期国家能源局也在积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泰豪集团董事会主席黄代放建议,国家将中部地区的重要经济区江西城市群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单元,支持江西省具体展开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为中部地区城市群和全国电力体制改革探索新路,提供有益经验。

“长珠闽能源健康不健康,就看江西能源健康不健康!”黄代放说,江西省属于“吴头楚尾,粤户闽庭”的“形胜之区”,是长三角、珠三角和闽三角的能源健康的心脏之地,开展电力改革综合试点,具有一点带多面的优势,可以兼纳多区域生态经济利益。

黄代放认为,江西具有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的优势条件。2013年,江西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947。11亿千瓦时,全口径发电量852亿千瓦时,其中火电发电量675。52亿千瓦时,购入电量累计97。5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45%。无论发电量、装机容量、还是跨省(区)电能交易都处于国内中低水准,具有易启动、轻转动的特点。

与此同时,江西省在光伏、风电、电动车、锂电池产业、综合储能方面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技术、产业支撑集群。其中,在光伏领域,江西是我国重要的光伏产业生产制造基地,拥有赛维LDK、晶科等世界领先的光伏企业,而从2013年6月开始,江西又在全国率先启动光伏发电示范工程,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黄代放建议,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选择江西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支持江西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为中部地区城市群和全国电力体制改革探索新路。“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不但是深化中部城市群改革的强大动力,也是调整中部经济结构的战略方向,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可以开拓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全新局面。”黄代放说。

来源:新华网

标签:人大代表,江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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