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用“有形之手”来形容政府的宏观调控,用“无形之手”来形容市场的自我调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更看好“无形之手”的作用,“有形之手”则容易被认为管得过多、伸得过长。但笔者认为,单就当前我国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而言,“有形之手”不但不可或缺,还要占据主导地位,该出手时就出手,并且出手更有力。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电力用户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最小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具有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可以提高用电效率,减少电能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还可以降低高峰负荷增长,缓建或少建电厂。特别是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有助于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稳定用电秩序,保障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
我国在上世纪末引入了电力需求侧管理。近几年来,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大背景下,电力需求侧管理愈发受到重视,众多地区采取有效措施,较好地发挥了需求侧管理在提高用电效率、优化用电特性方面的作用。但与开展这项工作较早的诸多国家相比,我国尚存在不小的差距。
这些差距有,我国大多数人对电力需求侧管理概念的认识还不够全面,甚至一无所知,没有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必要的配套法律法规,缺乏有力的经济激励政策和资金来源,不利于有效调动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能源服务中介机构还需加快发展,但目前现有的相关机构还比较弱小。
梳理这些问题会发现,“有形之手”还需更有力,只有在法律、经济、引导等方面采取更多更有效的措施,才能加快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深入实施。
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较好的国家都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对电力公司与电力用户均提出了很多明确、具体的法律要求,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开展提供了强力保障。我国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但整体上法律法规还是不够健全。
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经济激励政策。可通过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可中断电价等电价政策,尽量引导用户在低谷时段用电。可对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电网企业给予一定补偿,提高其积极性。可对用户购置节电设备给予贷款优惠、财政补贴等,吸引用户购买高能效的用电设备。
加强引导十分重要。可通过知识普及、技术示范、宣传培训等措施,广泛宣传电力需求侧管理,倡导科学用电,提升全社会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认知度,提高客户主动参与需求侧管理的积极性,使电力需求侧管理成为人人重视并参与的社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