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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农村电网成摆设 委员建议探索农村闲置电力设施保护机制

作者:黄娟  2015-01-27

  今日,四川省政协委员方晴针对农村电网闲置所产生的系列问题提出了建议。


  方晴认为,农村边远地区多处于深山老林,一旦发生倒杆断线等事故,不仅抢险难度大,还可能威胁周围居民及抢险人员的生命安全。加之大多农村地区电力线路和设备老化,一旦家中长期无人或只有老人小孩,极易引发用电安全事故。


  她坦言,农民外出打工另谋出路,使新农村“聚居点”入住率低,造成了少人用电、用电量小甚至无人用电等现象,使耗巨资建设的新农村电网成为了摆设。


  不仅如此,电力企业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对长期闲置的电力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这直接增加了电力企业运营负担。此外,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县域经济发展及增速相对放缓,配套电网规划也会根据城镇体系建设规划进行滚动修编,但由于衔接不够充分,导致了电网重复建设或二次投资,从而造成了国有资产浪费。


  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方晴提出了优化农村配套电力设施建设工程的几点建议。


  首先,她认为要加强地方规划与电网规划的无缝衔接。电网规划是电网投资建设的“指挥棒”,电力企业应主动加强与地方规划部门的沟通衔接,结合地域实际情况,深入研究电网规划,切实减少电网重复建设和二次投资,不断提高有限电网建设改造资金利用率。


  其次,针对农村边远地域人员越来越少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断电机制和闲置电力设施保护机制。她认为可以由电力企业根据巡视情况,一旦发现可能已经无人居住,及时停止未使用电力农户的电力供应并建立相对简单的复电申请流程。


  第三,政府应着手研究闲置电网资产合理处置等问题。重点从闲置电力设施安全管护机制、该部分资产退出机制及对电力企业的财务补偿机制等方面着手研究。


  最后,方晴建议政府在农村配套保障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应该有意识地明确投资建设序列,并根据既定的市域城镇体系建设规划,给予电力企业农村电网建设投资序列指导意见,使电力企业明确年度投资重点,以减少低效电网投资。

来源:人民网

标签:农村电网,委员,探索,农村闲置,电力设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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