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13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增速同比回落3.0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1-9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8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9%;第二产业用电量2955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0%,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71.5%,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83.1%;第三产业用电量54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增速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3.1%,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06.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5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增速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3.5%,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70.3%。
分地区看,1-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的省份有18个,依次为:西藏(20.2%)、海南(8.0%)、新疆(7.5%)、江西(7.3%)、内蒙古(5.5%)、甘肃(4.5%)、宁夏(4.3%)、安徽(4.0%)、上海(2.8%)、重庆(2.5%)、广西(2.2%)、江苏(2.0%)、湖南(1.9%)、浙江(1.8%)、贵州(1.6%)、广东(1.5%)、山东(1.5%)和天津(1.3%);全社会用电量负增长的省份有9个,其中增速低于-5%的省份为青海(-7.3%)。
9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56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第二产业用电量312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9%;第三产业用电量6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
分地区看,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0.2%)的省份有17个,其中增速超过10%的省份有:西藏(16.7%)、海南(14.2%)和新疆(13.6%);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为负的省份有14个,其中增速低于-5%的省份有:北京(-5.0%)、河北(-7.9%)、云南(-8.9%)、福建(-9.0%)和青海(-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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