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建立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推荐性标准为补充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其中,能源电力行业成为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的重点领域。
根据《规划》,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新型煤化工、高铁运输、城市轨道交通、海洋石油、太阳能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防护距离、交通安全设施、个体防护装备、页岩气和煤层气开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职业病危害控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粉尘防爆、化工新工艺准入、油气输送管网建设与运行、风电建设与运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领域成为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的重点。其中的多个领域与能源、电力行业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此外,《规划》将电力与煤矿等行业列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点领域,并要求,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采取有效的技术、工程和管理控制措施,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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