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为什么存在?储能在电网中有什么价值?当储能创造了价值,收益该如何计算?储能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商业模式、成本如何?
在2018国际储能峰会现场,随着中国电力科学院电工与新材料所资深专家来小康这一串连珠炮似的发问,来自储能行业的专家、学者、企业家们纷纷发言,现场气氛达到了顶点。
来自电网公司的思考
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作为国家最大的两家能源服务企业,在能源布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就以上问题,来自两家企业的代表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国家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主任彭晓峰表示,储能行业发展不能完全依靠国家的补贴。“所有储能行业项目发展,三分靠技术,七分靠政策,但补贴政策不能作为储能行业未来发展的依靠。”彭晓峰强调,储能行业的发展一定要依靠市场化运作,产生聚合效应,形成商业模式,这才是储能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对此,来自广东电网电科院储能技术研究所所长赵伟表示认同。他介绍,在储能应用方面,南方电网重点探索储能在配用电领域的应用。
“南方电网非常重视储能产业,2016年9月,特别成立了储能攻关团队。”赵伟表示,他所在的广东电网电科院储能所平时主要为储能技术应用做技术支撑。
“广东电网发展很不均衡,部分地区配变低电压问题突出,用户投诉问题非常严重,临时改造线路扩容升级来不及,因此,我们讨论用储能解决问题。”他指出,今年,南方电网会在湛江等地建立用储能解决低电压问题的试点,初步算下来成本会比扩容升级改造变压器和线路贵一倍以上。此外,还会采用储能解决电压抬升等问题。
赵伟透露,广东电网调峰调频现货市场竞价市场的模拟系统已调试运行几个月,今年肯定会上线运行。用户侧包括电力需求侧响应机制等也都在同步建设中,这对储能市场的发展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储能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无论是在新能源大规模应用的上网侧,还是分布式比较多的用户侧,在技术层面上确实有对储能的需求。”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副主任王霁雪看来,目前,储能很大一部分市场应用集中在电力市场和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他表示,中国的储能市场和国外有很大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王霁雪表示,“我们现在所说的储能市场更多的是储电市场,多年以来,中国参与电力市场建设的企业是通过计划方式安排的,也就是说,现在有多少火电、水电、抽水蓄能,并不是通过边界成本的比较后决定才建设的,这跟欧洲等国外市场并不一样。”
其次,我们的商业模式也是基于政策市场的。“储能的市场价格和价值并不是储能提供的服务本身所带来的价值,而是认为定价市场上的反应。”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绝对发电量62758亿千瓦时。其中,全国火力发电量46115亿千瓦时,水力发电量10819亿千瓦时,核能发电量2481亿千瓦时,风力、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2695亿千瓦时、648亿千瓦时。
“我们在推动新示范项目的时候在思考,比如太阳能热发电本身就带着储能,但怎么融合到现有机制中?我国现有的电源装机已经是高位,在高位装机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怎么找到储能真正的发展空间?”
“3月,太阳能光伏项目的竞价过程中,有的企业已经报出每千瓦时0.32元的电价。相信,随着光伏和风电价格的急速下降,将为储能开创更大的机会。”
最后,王霁雪强调,在未来的能源结构中新能源将是能源增量的主体,储能将是未来能源互联网形成的重要基石。“未来3年,新能源的价格还会大幅下降,在新的技术和模式、新能源革命的体系下,储能将面临更大的机会。”
储能影响未来电力系统运行模式
“当大家谈到储能的时候,能够看到的最直接作用或价值,就是解决眼前面临的弃风弃光问题。”对此,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蒋丽萍更加关注的是,储能技术推广应用后可能带来的诸多不可预期的变化。
她表示,从传统的电力系统看,发电和用电各个主体之间的角色定位非常清楚。虽然储能本身不是生产电力的发电资源,也不是纯粹的用能单元,但蒋丽萍认为,“从系统运行中的作用来看,它既是发电的技术,也是消耗能源的技术,它不能用传统的电力系统身份来定位。”
并且,储能的技术性能在不断提高、成本在持续下降,其可能的应用场景可以渗透到发电、输电及配用电各个环节。“储能广泛地应用到电力系统后,可能对系统产生的影响与变化,除了在辅助服务和减少弃风等方面可以发挥作用之外,还将对未来电力系统的运行模式带来最大冲击性影响,包括运行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也就是说是对系统生态的影响。”蒋丽萍表示,新能源发展到现在一定需要储能技术的陪伴。
未来,如何才能体现储能的价值?
对这一问题,蒋丽萍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我们没有必要为储能出台特殊的政策,而是要建立起一个能够体现各种主体技术价值的新生态体系,有了这样的体系,储能一定有它的生存空间,而且一定是非常好的生存空间。”
可以看到,在现有系统的技术和运行管理规则框架内,没有把提供电能和电力的价值分开来衡量。“传统电力系统中的电源是可控可调度的,传统电站在进行发电生产时同时就提供这两种服务了。”蒋丽萍表示,但对风能和太阳能光伏发电而言,其优势是提供清洁、零边际成本的电能,但出力灵活可控的功能只能交由储能等其它技术得以完成。所以,蒋丽萍认为,“只要我们的电力市场体系或者管理规则能真正的体现商品属性,形成合理的电力产品细分市场,那么储能的价值空间将会十分巨大。”
积极促进储能技术落地
负责组织起草《促进储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国家能源局科技装备司处长齐志新由衷得感慨,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来之不易,在他看来,指导意见的作用主要是“四个明确”:
一、明确了鼓励支持储能发展的政策导向。《指导意见》充分肯定了储能的意义,判断储能具备了产业化的基础,明确要鼓励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一揽子相关政策将储能纳入其中。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有待进一步研究完善的政策方向。
二、明确了储能的主体身份。《指导意见》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储能的主体身份,支持储能接入,相当于给储能颁发了“临时身份证”。
三、明确了储能的投资管理机制。《指导意见》贯彻深化“放管服”的改革精神,明确独立储能项目原则上实行备案制,不要审批。通过“放管服”最大限度便利储能投资,激发市场活力。
四、明确了储能示范的任务。围绕创新发展,试点示范提出五方面的任务,大体上明确了储能的发展方向。
“关于下一步工作,感到任务很重,责任很大。”齐志新表示,下一步,从狠抓能源革命落地,促进能源绿色发展的高度,从四个方面发力,促进储能发展:一是完善政策和体制机制。推动《指导意见》落实,努力为储能产业构建一个公平的政策环境。二是推进储能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三是组织开展储能示范。四是完善储能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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