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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经研院解读《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之四

作者:李敬如  2024-03-14

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院长)、党委委员  李敬如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配电网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意见》内容全面、立意深远,引领赋能新时代配电网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悟丰富内涵,立足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配电网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直接联系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是保障电力“落得下、用得上”的最后一公里,在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推动能源转型等方面,发挥着“主战场”“主力军”作用。“十三五”以来,国家电网持续加大配电网建设改造力度,截至2023年,城、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和99.905%,较2015年提升0.02、0.055个百分点,城、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分别达到99.995%和99.813%,较2015年提升0.006、0.748个百分点,农村户均配变容量由2015年的1.8千伏安提升至3.3千伏安,以县为单位实现大电网全覆盖,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配电网率先迈入国际先进行列,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关键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电网是实现能源安全的重要载体,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推进,配电网重要性地位愈发凸显。《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扣新形势下电力保供和能源转型,协同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系统谋划配电网与源荷储融合发展。《意见》的出台,是自2015年国家发布《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后又一个重要里程碑事件,为新形势下做好配电网工作提供了前进方向,对建设好新型电力系统“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配电网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须臾不放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恢复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的加快,能源电力需求仍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步增长。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随着人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供电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停电容忍度越来越低。《意见》兼顾城乡社会和不同地区发展的差异性,从全面提升供电保障能力、提高装备能效和智能化水平、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补齐配电网发展短板,夯实保供优先基础,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关于全面提升供电保障能力。《意见》积极关注配电网保供的薄弱环节,强调做好电网网架建设、城市供电设施升级完善、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并积极探索新技术在典型场景的应用。我国地域辽阔,配电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局部地区电网供电能力、站间转供能力不足,季节性主变重满载问题频发,尖峰负荷、超长线路、感性无功等引发的电压越限问题时有发生。城中村、老旧小区配电设施陈旧老化情况较为严重,高层住宅小区采用单电源供电隐患依然存在。在广大农村地区,配电网建设改造与美丽乡村和人民美好生活用能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落实《意见》要求,加快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不断满足负荷发展需要,必须适度超前规划建设配电网,着力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一要持续完善网架结构,按照近远结合、城乡统筹的原则,优化电网设施规划布局,重点解决关键站址和线路廊道落地困难;二要加强主(配)变、线路重过载和电压越限等突出问题治理,推进不满足要求的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尽快消除供电卡口;三要持续加大边远地区、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农村电网建设力度,稳妥推进大电网延伸覆盖,加强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避免大面积停电风险;四要发挥新技术对解决供电能力等问题的创新作用,探索中低压直流互联等方式,有效促进源荷时空匹配、供需平衡协同。

  关于提高装备能效和智能化水平。《意见》着眼“双碳”目标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明确要求提高配电网经济运行水平、推进设备标准化建设、加强二次系统建设改造、创新应用数字化技术。当前,配电网整体能效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老旧设备和高耗能变压器亟须升级换代,尤其是中低压设备种类繁杂、厂家众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自动控制、配电自动化等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和发挥作用不够,电力大数据服务能效提升的价值需要进一步挖掘。落实《意见》要求,服务全社会节能减排,推动实现配电网节能降损,必须在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智能化改造上下功夫。一要加快老旧和高耗能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有效降低中低压线损,推动全社会能效水平提升;二要从设备源头加强典型设计和标准物料的应用,积极推广高可靠、一体化、低能耗、环保型、一二次融合设备;三要围绕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合理配置监测终端,加快设备状态智能监测分析,持续扩大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率;四要发挥配电网广泛联系源荷储各类要素的平台作用,深度挖掘电力数据价值,促进电网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关于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意见》从提升配电网应急保供能力和防灾抗灾实际出发,结合坚强局部电网建设,积极应对极端气象灾害带来的挑战。近年来,“厄尔尼诺”等气象变化成为新常态,雨带北抬趋势明显,降雨极端性显著增强,冻雨带从华中、华北逐步向东北扩展。台风、洪涝、冰雪等极端气象灾害频发,气象条件超出原规划设计标准,对配电网造成极大冲击,局部地区脆弱性问题日益凸显。落实《意见》要求,夯实本质安全基础,增强配电网综合防灾能力,必须差异化提高设防标准,进一步完善重要用户“生命线”通道。一要加强对雨雪冰冻气象变化规律的研究,加快修订完善台风、冻雨覆盖、大风舞动灾害的区域分布图;二要加强现行标准适应性评估,进一步完善配电网防灾抗灾规划设计标准体系;三要结合市政设施建设和配电网建设改造,推进不符合要求的既有地下配电设施向地面迁移或实施防涝改造;四要推进本地保障电源建设,统筹调配使用移动应急电源,督促重要用户完善外电源、自备电源配置及应急电源接口,提升极端状态下供电保障能力。

  三、积极稳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在能源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大趋势下,国家相继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积极鼓励分布式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等新要素发展。《意见》从满足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接网需求、满足大规模新能源汽车等新型负荷用电需求、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推动电力系统新业态健康发展等方面,要求提升配电网承载能力、调节能力和互动能力,支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关于满足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并网。《意见》明确,积极引导分布式新能源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截至2023年底,国家电网经营区分布式新能源规模已超过2.3亿千瓦,约为2020年的3倍,预计到2025年将增长至3.5亿千瓦以上。分布式新能源呈现爆发式、规模化发展态势,但由于开发缺乏统筹,部分地区接入规模远超当地负荷,难以实现就地平衡消纳,配电网潮流双向化,设备反向重过载、电压越限等问题频出,在个别省份对电网调峰造成压力,甚至影响主网运行安全。落实《意见》要求,满足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接网需求,必须加强源网统筹规划,配套完善电网灵活调节手段,推动分布式新能源科学有序发展,促进高效消纳。一要结合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目标,动态调整配电网规划,推动源网协调发展;二要常态化开展配电网承载能力分析,建立可开放容量发布和预警机制;三要引导分布式新能源根据自身需要,合理配置新型储能。

  关于满足大规模充电设施接入。《意见》强调,有序安排配电网升级改造,助力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截至2023年底,国家电网经营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充电设施规模分别为1600万辆、600万台,预计到2025年将增长至3000万辆、1840万台。随着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的迅猛发展,部分城市商业中心区、居民小区、农村地区的配变容量不足、入户线容量不够,难以支撑大规模充电设施接入。落实《意见》要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必须强化政策引导,加强条件匹配分析,科学衔接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保障大规模新能源汽车的用电需求。一要建立配电网可接入充电设施容量的信息发布机制,引导充电设施合理分层接入;二要做好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加强与配电网规划的衔接,合理引导充电设施布局;三要开展充电设施高效承载技术研究,推动优化充电峰谷分时电价,缓解“充电难”问题。

  关于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意见》明确,支持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新型储能安全发展和科学布局。截至2023年底,国家电网经营区接入配电网的新型储能约2600万千瓦,预计到2025年将超过4500万千瓦。当前,新型储能与新能源及其他调节资源缺乏统筹,建设布局缺乏科学引导,市场及价格机制不健全,电源侧、电网侧储能利用率低,用户侧储能难以跟踪监测和统筹利用。落实《意见》要求,推动配好用足新型储能,必须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结合不同场景应用需求,着力提升综合技术经济性。一要探索新型储能优化布局及高效利用,基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分析,科学安排新型储能发展规模;二要加强用户侧储能计量管理,实现应采尽采,探索与充电设施、大数据中心等融合应用新场景;三要建立健全新型储能调控制度和调用机制,研究合理的成本分摊和疏导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关于推动电力系统新业态健康发展。新型电力系统为各类新业态提供了投资平台、丰富了投资渠道。《意见》提出,鼓励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创新发展,推动微电网建设。就微电网而言,作为大电网的重要补充,在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技术上无明显障碍,目前已具备规模化发展条件,但在市场交易、电价政策、保底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细则和配套机制还待完善。落实《意见》要求,推动新业态健康发展,实现新主体平等参与市场交易,必须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和义务,加强自身适应能力建设,推动以市场化方式创新拓展商业模式。一要统一微电网的概念和内涵,明确物理边界,合理配比源荷储容量,强化自主调峰、自我平衡能力;二要挖掘用户侧潜力,提高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业态的系统响应速度和调节能力;三要深入研究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模式的调控方法,健全市场交易机制,明确市场准入、出清、结算标准。

  《意见》还对配电网全程管理、改革创新提出了要求。全程管理以依法依规和提质增效为准绳,《意见》强调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统筹制定电网规划,优化项目投资管理,协同推进工程建设,完善调度运行机制,提升运维服务水平。改革创新为配电网注入了不竭动力,《意见》要求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健全完善市场机制、电价机制和财税政策。总的来看,《意见》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指引,以数智化赋能赋效为路径,擘画了配电网美好蓝图,全面打造保障供电安全的基础平台、推动能源转型的配置平台、承载多元用户的服务平台和创造多维价值的支撑平台,在建设气候弹性强、安全韧性强、调节柔性强、保障能力强的数智化坚强电网中,充分体现新担当、彰显新作为。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标签:国网经研院,解读,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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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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