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报:酒泉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具有良好的新能源资源禀赋,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指引下,酒泉在新能源发展方面有何谋划?
周学海:我们依托区域内丰富的风、光资源,把新能源开发作为区域首位产业加快发展,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目前,酒泉新能源规模已达到1350万千瓦,其中风电1020万千瓦、光电330万千瓦,累计发电380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3300万吨。按照规划,到2020年,酒泉将形成4000万千瓦风电装机和1000万千瓦光电装机规模。特别是酒泉—湘潭±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已经开工建设,建成后将从很大程度上解决酒泉的新能源外送问题,《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方案》也获得了国家批准,酒泉对发展新能源很有信心。
中国电力报:在争取更多电力外送的同时,酒泉如何谋划本地消纳更多新能源?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经拉开序幕,酒泉在电力市场培育、风电调峰等方面有没有谋划机制方面的创新?
周学海:酒泉目前正在对微电网建设进行论证,风电的发电成本在不断地降低,有利于微电网的建设。酒泉—湘潭±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以后,我们准备上马一个火电厂,这样能够帮助风电调峰,促进更多风电外送。
风电在本地消纳确实非常难,我们 在论证微电网的时候,也在考虑哪些产业适合,比如满足用电量大、但对电能的稳定性要求不高的产业,可是很难。但是,我们注意到由风、光电产生的碳减排量非常的客观,如果实行市场化的运作,把这些碳资源转化为碳资产,将增加新能源企业的经营收入和扩大全社会节能减排的效果,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中国电力报:目前,碳市场和碳交易在东部地区进行了一些试点,西北地区的碳市场并不活跃,酒泉如何打破这个空白?
周学海:我们知道,其他污染物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减少排放,但二氧化碳却不能,另外碳捕集目前从经济性和安全性上来看,又不太可行,所以碳交易是二氧化碳减排的主要手段。
碳交易可以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企业利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购买获得一定的碳排放权。碳交易可以促进新能源企业发展,开发风电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大,在碳交易方面已经走在了前面,但光伏发电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所以酒泉将采取将多家光伏发电企业所拥有的碳资产打包一起到市场上进行交易。我们把中小型新能源企业的碳资产将集中到酒泉市风光碳资产中心,形成规模之后再发展碳金融,把碳资源变成资产。
中国电力报:目前酒泉的碳交易进展情况如何,是如何运作的,有没有遇到什么难题?
周学海:经过初步摸底调研,目前酒 泉有23家企业愿意把碳资产整合到酒泉市风光碳资产中心,年内将形成交易。
这23家都是自愿加入的,没有任何强制因素,因为这毕竟是一种市场行为,这些企业因为单个规模较小,没有能力独自交易,所以愿意加入这个平台,而且酒泉市风光碳资产中心是一个事业单位,信用度高,新能源企业把碳资产放进这个平台,也很放心。
我们第一步先把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做成产品来上市交易,然后再把这个产品沿着金融的方向做一些设计。现在国内碳市场发展很快,新的交易模式、案例不断涌现,目前甘肃已经成立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因为碳交易是一种市场行为,交易数量和价格是吸引更多企业进入某个市场的主要因素,因此我们也希望为培育国内碳市场尽一份力量。
从全国范围来看,酒泉在碳资产经营方面起步较早,但是目前酒泉发展碳市场的最大问题还是缺少专业人才,懂行的人太少,所有我们跟电投(北京)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由他们来帮助酒泉培养专业人才。
明年可能要形成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我们不能让酒泉的风、光电形成的碳资源在那里闲置,我们想抓住现在的时机,进行更多的交易,为将来进入全国碳市场进行交易做好准备,在碳资产管理方面一定会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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