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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宏坤:三年行动促优化 “获得电力”再提升

——访江苏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专员宋宏坤

作者:李鑫  2020-12-02

  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是国家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江苏能源监管办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三年行动,持续优化江苏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江苏“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打造全国用电营商环境新高地。

  《方案》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方案》的主要措施有哪些?如何推进《方案》的有效实施?就相关问题,江苏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专员宋宏坤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中国电力报:《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宋宏坤:《方案》将通过三年行动,持续优化江苏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江苏“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打造全国用电营商环境新高地。江苏“获得电力”主要指标2020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2021年的目标,2021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2022年的目标,2022年全面超越国家规定的目标,即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的基础上,实现用户“获得电力”时长“三连降”,优质服务水平“三突破”。

  ——2020年,江苏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情况监管评价体系基本建立,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2021年目标。

  全省实现用电报装业务可线上办理,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全覆盖。全省低压、高压用户报装环节分别精简至2个和3个,低压非居民、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用户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合计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5个、25个工作日以内。各设区市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2、5、9、15小时/户以内。

  ——2021年,江苏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情况监管评价体系更加完善,监管评价推广到县级供电企业,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2022年目标。

  全省居民用户实现刷脸办电,企业用户实现“一证办电”。全省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用户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合计时间分别压减至12个、22个工作日以内。低压非居民、高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0个、33个工作日以内。各设区市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5、4、8、12小时/户以内。

  ——2022年,江苏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全面超越国家规定的目标,达到全国省域领先水平,实现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突破”,江苏成为全国用电营商环境新高地。

  全省低压非居民、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用户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合计时间分别压减至4个、8个、18个工作日以内。低压非居民、高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8个、30个工作日以内。江苏实现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突破”。一是大力推进办电“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办电方式便利快捷新突破。二是大力推进用电“亲情化”全过程呵护服务,用电体验贴心周到新突破。三是大力推进接电“无感化”零计划停电服务,供电质量可靠放心新突破。

  中国电力报:《方案》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宋宏坤:《方案》聚焦企业和群众用电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以精简用电报装办理程序、推动加快政府行政审批流程作为攻坚重点,政企联合、部门协同,持续改善企业和群众“获得电力”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具体有7个方面的强化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快捷电力。压减用户接电时间、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验收装表效率。鼓励供电企业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在现行规定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2020年底前,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出台并落实低压及短距离施工“企业承诺,工程直接实施、手续事后报备”等免审批政策,并逐步扩大免审批范围。取消用户内部非涉网设备施工质量、运行规章制度等竣工验收内容,及时给用户装表送电。

  二是进一步强化便利电力。优化线上用电报装服务、简化用电报装环节和申请资料、深化办电信息共享。持续优化用电报装线上服务功能,为用户提供“一网通办”服务。按照高压用户3个环节(申请受理、方案答复、验收接电)、其他用户2个环节(申请受理、装表接电)开展用电报装服务。加强政企协同办电,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2021年底前,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完成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经济电力。优化接入电网方式、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规范用电报装收费行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电源点和路径信息数字化展示试点工作,2022年底前在全省实现供电方案现场可供选择、一键生成、直接答复。10(20)千伏及以下新装、增容用电(不含居配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外线接入工程(规划红线外)实现“零投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零投资”服务用户范围。对于居民用户和已承诺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要确保做到办电“零投资”。

  四是进一步强化可靠电力。加强电网规划和运行管理、提高故障抢修效率、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加大电网投资力度,科学制定配电网和农网建设投资方案,持续提升供电能力。全面推行“网格化”主动抢修,实现一张工单、一支队伍、一次解决,减少用户停电时间。城区内故障抢修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偏远乡村不得超过75分钟。拓展应用10(20)千伏综合不停电作业,2021年底前全省用户报装接电工程全部实现不停电作业。

  五是进一步强化公平电力。维护电力工程市场秩序、坚决杜绝用户工程“三指定”行为。严格履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查验职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关联施工企业管理,杜绝转包,杜绝超资质发包和非法分包。不断提升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化水平,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各环节流程。

  六是进一步强化阳光电力。提高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2020年底前供电企业要完成服务标准和目录清单制定工作,并在客户端、营业厅等场所予以公开。建立用电报装政策宣介常态化机制,加强对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措施、成效的宣传解读。

  七是进一步强化满意用电。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做好投诉举报事项办理工作。加强重要地区、重要时段、重要节假日电力供应保障。加大对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属实事项的考核力度,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切、市场反应强烈的停电抢修、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频繁停电等问题。

  中国电力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如何推进《方案》的有效实施?

  宋宏坤: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等复杂形势、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群众用电需求和遇到的困难为工作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电质量的本质提升。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三年行动目标顺利实现。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结合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综合监管、江苏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情况监管评价及日常监管,对各供电企业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三是加强要素支撑,保障全面达标。加强政策研究,推动供电企业制定出台一批政策性强、含金量高、操作性实的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水平,促进企业发展的支持性文件,不断优化江苏用电营商环境。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总结推广。充分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相关工作进展及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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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宋宏坤,行动促优化,获得电力,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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