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扎鲁特—山东青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建设扎鲁特—青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扎鲁特—青州直流工程途经内蒙古、河北、天津、山东4省(区),新建扎鲁特、青州2座±800千伏换流站,新增换流容量2000万千瓦;新建扎鲁特—青州±800千伏直流线路1234公里;工程动态投资221亿元。
扎鲁特—青州直流工程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系列决策部署,解决东北窝电问题的标志性工程,对推动东北经济尽快回稳向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该工程可以汇集东北三省一区一半的富余电力,实现风电等清洁能源更大范围消纳,保障山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有效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拉动经济增长。工程投运后,每年可向华北地区输送电量55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煤炭运输252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950万吨、二氧化硫12.4万吨、氮氧化物13.1万吨。
该工程达到±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设计和制造的最高水平,对于特高压电网及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具有重要的创新和示范意义。
截至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建成“四交四直”特高压工程,“三交六直”工程正在建设,“一直”工程获得核准,在运、在建和核准特高压线路长度达到3万公里、变电(换流)容量超过3.1亿千伏安(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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