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提出推进“光伏+”行动,有序推进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到2025年底,新增风电光伏装机600万千瓦、核电装机1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扣除原料用能和能耗单列项目用能)在24%左右;到2030年底,风电光伏、核电装机分别达到8000万千瓦、1800万千瓦。科学布局建设抽水蓄能项目,到2025年底、2030年底抽水蓄能累计装机分别不少于988万千瓦、2400万千瓦。
《举措》强调,合理控制发电供热用煤,持续推进煤电“三改联动”,到2025年底存量煤电机组完成节能降碳改造1500万千瓦以上。推动工业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探索小型核反应堆供热。推动建材、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减煤,到2025年底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淘汰。
《举措》指出,积极开展电力、石化等重点行业和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碳排放核算,建立数据共享和联合监管机制。健全碳排放形势分析机制,对碳排放增长较快的行业领域进行形势预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推动将碳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管理制度。
标签:浙江出台,碳排放,双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