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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破坏电力设施 被判10年监禁

  2006-06-12

石河子市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以破坏公共电力设施罪判处罗开忠10年有期徒刑。

1月23日至2月24日期间,农八师一四四团41岁无业人员罗开忠利用夜幕掩护大肆疯狂盗窃破坏电力设备,连续盗窃变压器6台,获得赃款5500元,造成电力企业经济损失9万多元,严重影响了当地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正常用电。在供电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密切配合多日蹲点,将正在一四四团四支干农灌变压器台架上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罗开忠抓获。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破坏,电力设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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