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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供电举报破坏电力设施最低奖励50元

作者:刘宏伟 李琳  2006-08-22

近日,记者从沈阳供电公司了解到,为保护电力设施,打击破坏、盗窃输电线路等电力设施的行为,市政府已经专门发出通告,并设置了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50元以上不同等级的奖励。
 
外力破坏设施严重沈阳供电公司公安保卫部主任高继强说,按照规定,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擅自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建建筑物,不得种植高于3.5米的高棵树木及高杆植物。

高继强表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因在220千伏输电线路下方违章作业造成线路跳闸、导线破损类停电安全事故已发生了10多起,目前,沈阳地区输电线路下方违规种植的超高树木有20万余棵,违章建筑达3000余间,给电网的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哪些行为可举报?

按照规定,在架空电力线路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有人放风筝;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柱两侧各0.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有人爆破、挖沙及其他有碍输电线路安全的活动;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有人堆放柴垛和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未取得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证而违法收购等,市民均可通过23122627或95598进行举报。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力设施,电力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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