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将乐供电公司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开展反窃电专项行动,深入城区、部分乡镇的一些木制品企业、高耗能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这些企业均未发现窃电行为,但存在一些不规范用电现象和安全隐患,检查组人员当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009年,将乐供电公司加强违章用电与窃电工作管理力度,大力开展以“反窃电、强管理、保效益”为主题的反窃电专项活动,按照打击窃电“稳、准、狠”和“整治100%”的要求,分动员部署、重点排查、专项整治、巩固总结四个阶段,形成打击窃电的整体推进态势。
为确保反窃电活动取得实效,该公司充分利用电力客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集抄系统、负荷管理系统等现代化手段,采取查、举结合的多种手法开展工作;对电量异常用户、有窃电历史的用户以及大用户的容量和计量装置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打防结合、警企联合的反窃电长效机制,联合公安、新闻部门定期开展专项反窃电行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反窃电活动目的和效果,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加快中低压高损线路、高损台区改造进度,推广采用条码封印等先进防伪、防窃技术措施,进一步降低线损。
截止2009年底,该公司先后成立了15个专项工作小组,出动560余人次,普查和专项检查专变、专线用户430户次,0.4千伏动力用户890户次,照明用户9200户次。经过检查和专项整治,取得丰硕战果:调整了53户餐馆、家庭式商务酒店、营业店铺等商业用电用户的用电电价;对公路局、邮政局、闽江局等单位办公场所执行了定比定量分别计算电价;查处变压器套牌、私自增容用户5户,调整用户执行大工业电价,增加收取专变基本电费容量965 千伏安。通过开展警企联合反窃电行动,共查处高、低压用户窃电11户、违章用电13户、计量装置存在故障用户20户,发出安全隐患和计量整改通知书65份,追补电量277427千瓦时, 追补基本电费和电费合计158249.2元,处理违约金72117.14元;因计量装置不正常追补回电量154502千瓦时,追补电费80742元,营造了打击窃电、依法用电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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