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电表干扰器,让偷电变得更容易。”有心人若去网上查一下,能发现这样一条“广告语”。但就是这个干扰器,“干扰”了浙江诸暨一个小伙子的正常生活,他因涉嫌偷电被浙江省诸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季某是浙江省诸暨市马剑镇人,父亲在大唐开了一家生产袜子原料的加弹厂。由于工厂用电量比较大,每月的电费不少,家里人经常为如何省电想办法。
一个偶然的机会,季某得知有一种电表干扰器,采用一种独特技术,可用来干扰电表的正常运转,从而达到窃电的目的。于是,他在网上多方查询。2008年11月12日,他终于找到了一个河南卖家,以1350元的价格购得一台干扰仪器。
之后,季某每月不定期用干扰器干扰工厂的电表,确实“省”下了一大笔电费开支。但好景不长,网上的卖家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侦查人员根据购买记录,找到了季某。
季某知道自己错了,主动向诸暨警方投案自首,又提供了他人犯罪的线索,但是根据调查,至今年1月案发时,他已窃电5万多千瓦时,合计价值4.6万余元,数额巨大,已涉嫌盗窃罪,最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电力计量有一套严密的科学标准,且经过国家职能部门的认可和法律的承认,而电表干扰器是电工调校电表的专用仪器,若用于非法用途,其实就是偷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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