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细化、量化惩防体系考核标准,加强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近日,江西峡江供电公司结合依法治企和反腐倡廉有关工作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严禁为窃电行为说情减责(免)的通知》,有效堵塞反窃电“说情风”的发生。
在“严禁为窃电行为说情减责(免)通知”前,确实存在“说情风”和面子撕不开的现象,直接影响反窃电工作有效运作。为避免在社会各界产生“偷电占便宜,守规吃了亏”的负面影响,坚决堵住反窃电“说情风”的门,该公司规定凡中层管理人员为窃电嫌疑人说情减责(免),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年度廉洁从业评价计零分,并按《供电营业规则》处罚中核减金额6倍追罚,扣除全年奖金50%;凡一般员工为窃电嫌疑人说情减责(免)及干扰执法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的,当年度绩效考核合约归为“C”档,扣除全年奖金80%;凡用电执法人员对窃电嫌疑人处罚过程中出现渎职及随意核减窃电量和违约使用费,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的,调离其岗位,并处待岗一年的处罚。
该通知下发后,该公司反窃电工作首先从规范中层管理人员做起,规范内部员工做起,形成上下严于律已,不讲情、不讲面、事事按规定办,从而杜绝了“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发生,有效地保证了该公司反窃电工作各项事业的长久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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