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经纬

法制经纬

吉林供电公司:保护电力设施俺也有份

作者:隋吉红 马千里  2010-06-12

“小伙子,这个条例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啊?”“大爷,是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如果见到有人危害电力设施,您可以拨打95598客服热线举报……”近日,吉林省吉林供电公司组织团员青年,来到龙潭区天太村,向村民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

吉林供电公司铁东220千伏变电站位于龙潭区天太村,为增强村民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保障变电站安全,该公司团员青年挨家挨户向村民发放《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耐心解答村民疑问。

宣传活动在天太村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位村民这样说:“你们的讲解,让俺知道了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破坏电力设施是犯法的。我们一定会协助你们。保护电力设施,也有俺的份!”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吉林,保护电力,俺也有份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