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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经纬

绕表接电已是错贪小便宜更不该

作者:吉咸虎 郑宝元  2010-06-28

“我活大半辈子了,从未干过违法的事,这次,为贪图小便宜,不仅被罚了钱,还触犯了法律,我真后悔啊!”6月21日上午,江苏省宝应县黄塍镇江跳村陈南组50多岁的村民陈某来到黄塍供电所营业厅,补交了500元的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后,懊悔地说。

6月20日上午,黄塍供电所员工刘云山,利用休息日对管理范围内的线路、设备进行巡视。9时许,他来到该镇江跳村周家西站台区时,发现陈某家接户线下方有一根护套线,从接户线接头处一直引至其东屋里,断定陈某存在窃电嫌疑。于是,刘云山立即打电话向领导汇报,并留在现场看护。15分钟后,用电检查人员吕连安等人到了,当场对陈某的窃电行为进行了取证,并告知陈某窃电违法,向其发送了《窃电停电通知书》。见事情败露,陈某当即承认了窃电行为,并在《窃电停电通知书》上签了字,表示愿意到供电所接受处理。

原来,上周,陈某买回来一台空调,因近期农忙,加上气温较高,为了能在晚上休息好,他便请商家尽快帮忙安装。就在他打电话给商家的第二天下午,帮忙安装空调的师傅就来了,很快安装好了空调。可接通电源启动空调准备调试时,安装师傅发现他家室内1.5平方毫米的护套线线径太细,空调根本无法启动,这样就无法调试,回去后也无法向商家交代。于是,安装师傅便私自用随身携带的一根护套线,绕过陈某家的表计接通电源,并搭接到空调插头处,启动了空调。调试好空调后,安装师傅准备拆除临时搭接的护套线时,被陈某拦住了,说今天就不要拆了,等他明天买好线后找电工师傅接好电源后再拆。安装师傅私自绕越表计接电已经有错在前,而陈某贪图便宜就更不该了。这不,第二天上午就被发现了。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绕表接电,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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