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州市戴圩一村民王某不仅自己窃用国家电力,而且还把窃取的电“供给”相邻的租住户使用,自己仍照收各租住户的电费,得意洋洋地坐收“渔翁之利”。王某近日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当场抓到事实,受到行政处罚500元和补交电费及违约金1300元。
7月2日,戴圩供电所和当地派出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称,戴圩镇王场村五组王某有窃电行为。派出所警官带领治安人员和供电所值班电工刘彪、李春中迅速赶到王场村进行勘查取证。到达王某家中,只见大门紧闭,恶狗狂吠,于是,农电工刘彪使用登高工具爬到王某家后电杆上仔细检查,结果发现,王某将电线直接挂在其楼房上方的低压线路上绕越电表窃电。
在派出所和供电所掌握的证据面前,王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讲述了作案的始末。原来,供电部门的低压线路恰好从王某家宅院上方经过,一向“聪明”的王某便打起了电线的主意。从今年6月,他私自从线路上另接线路引到自己家中,不经过电表,供自己和4家租住户使用,自己却照收各租房户的电费,坐收“渔翁之利”。
在处罚通知书上签字时,王某后悔地连声说:“不该投机取巧,真是丢人又现眼,这样的傻事我永远不会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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