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经纬

法制经纬

邳州窃电转供“坐收渔利”受处罚

作者:周万海  2010-07-08

江苏邳州市戴圩一村民王某不仅自己窃用国家电力,而且还把窃取的电“供给”相邻的租住户使用,自己仍照收各租住户的电费,得意洋洋地坐收“渔翁之利”。王某近日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当场抓到事实,受到行政处罚500元和补交电费及违约金1300元。  

7月2日,戴圩供电所和当地派出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称,戴圩镇王场村五组王某有窃电行为。派出所警官带领治安人员和供电所值班电工刘彪、李春中迅速赶到王场村进行勘查取证。到达王某家中,只见大门紧闭,恶狗狂吠,于是,农电工刘彪使用登高工具爬到王某家后电杆上仔细检查,结果发现,王某将电线直接挂在其楼房上方的低压线路上绕越电表窃电。  

在派出所和供电所掌握的证据面前,王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讲述了作案的始末。原来,供电部门的低压线路恰好从王某家宅院上方经过,一向“聪明”的王某便打起了电线的主意。从今年6月,他私自从线路上另接线路引到自己家中,不经过电表,供自己和4家租住户使用,自己却照收各租房户的电费,坐收“渔翁之利”。  

在处罚通知书上签字时,王某后悔地连声说:“不该投机取巧,真是丢人又现眼,这样的傻事我永远不会再做了。”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邳州,窃电转供,坐收渔利,受处罚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