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笔者从南昌县供电公司基建科获悉:该公司已全面完成了办公场所及变电站共43宗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工作,其中办公场所18宗、变电站16宗、市公司所属变电站9宗。这43宗土地从此告别了无证经营的尴尬,披上了“合法外衣”。
为依法从严治企,规范企业运作,江西省电力公司于09年7月正式启动了变电站土地证办理工作。该公司以此为契机,将办公楼、变电站土地证办理工作一并提上了议事日程,作为推进公司依法治企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土地证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挂帅,基建科全面负责土地证的办理、协调工作。在此期间,基建科多举措、全方位攻坚克难,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实地测量,同时积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克服历时久远、人事数次更易、相关资料缺失等困难,完成了公司所属办公楼、变电站34宗及市公司所属变电站9宗,共计43宗土地证办理工作,依法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为巩固依法治企成果,按省电力公司规定,今后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应严格遵守《国有土地法》,未办理好土地使用证的项目一律不列入投资计划,不批准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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