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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做生意走外道 雇人窃电被罚三千

作者:李友柱    2010-07-27

“都怪我贪图便宜,花钱雇人窃电,使我既丢面子又破财,以后,再也不做这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丑事了……”

7月26日下午4时许,在江苏盱眙县盱城镇龙泉南路做生意的王某,主动将3000元用电违约金递到了该县供电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手里后,红着脸说出了上述一番话。

据了解,王某是安微省明光市人,他得知盱眙龙虾生意很好做,便于今年3月初带着家人一同来到盱眙县城,租赁一套门面房开了个“龙虾小吃”。果不其然,“龙虾小吃”一经开张后,生意十分红火,用电量也随之增高,缴纳的电费也逐月增多。进入炎热的夏季后,王某见店面里的空调、冰箱、电风扇等电器在不停地使用,用电量一天比一天多,遂在电表上动起了歪脑筋。这天上午,王某特意花了200块钱,从安徽老家雇了一个人,专门来帮他窃电。他们先是将一只三封齐全的电能计量箱撬开,然后从箱内电源侧引人一根电源线,穿入室内实施窃电。对此,王某自认为,窃电手法隐蔽,不会露出马脚。可他怎么也未想到,当天下午,就被在该地段检查表计“三封”的3名电力营销稽查人员查了出来。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标签:走外道,生意,雇人窃电,被罚三千,盱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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