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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电力反窃电“暴雨”在行动

作者:周文祥 肖才元   2010-07-30

反窃电“暴雨”在行动

——文山电力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纪实

为切实保障电网安全,有效维护供用电秩序,严厉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近日,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电力)与文山州公安局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分中心警企联动,开展了一次“反窃电——暴雨行动”。

精心组织“暴雨”行动 

7月22日,文山电力用电检查大队组织丘北分公司、砚山分公司及丘北县公安局组成20余人参加的反窃电暴雨行动工作组,对丘北县锦屏镇旦古村进行突然袭击检查。

旦古村位于丘北县城东南部,全村共有171户人家,分为老寨、中寨、小寨。2003年,电力部门无偿给该村架设输电线路,进行一表一户农网改造。同时考虑该村用电负荷问题,为该村架设了10千伏高压线、安装了3台变压器。近年来,该村窃电行为猖獗,给电力部门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今年1至6月,旦古村总供电量为14673千瓦.时,售电量为50268千瓦.时,损耗率为65.7%(即100度电就有65.7度收不回电费)。

7月22日下午5:30,反窃电暴雨行动工作组对反窃电暴雨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严密的布控,参加行动的人员都把手机交给了丘北县用电检查中队长余朝云。

下午5:50,丘北县城的上空乌云逐渐散去,天空变得清澈而透明。此时此刻,在云南金惠种业有限公司大院内,一群头戴安全帽,身着米黄色工作服,胸戴检查证的反窃电工作人员整装待发。出发前,文山电力市场营销部副经理、反窃电暴雨行动指挥长周文祥对参加行动的同志提出工作要求:首先是要确保人身安全;其次是保密工作要做到万无一失;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此次任务圆满完成。

周密部署突袭旦古村

7月22日6:05,反窃电暴雨行动工作组顺着山村小道颠颠簸簸地走了10多公里的山路,终于到达了突袭检查点——旦古村。工作组一到旦古村,就兵分三路,迅速开始挨家挨户盘查线路。

当工作组到达村子最东边的变压器旁时,只见两根“飞线”搭在电线上,做了多年反窃电工作的丘北分公司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周家尧见状,便立即下车,敲开挂“飞线”农户的大门,向村民出示了自己的检查证件:“你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吗?这种行为很危险?”看到检查人员来到了家门口,村民表示:“偷电属于违法行为,也很危险,以后再也不做这样的事了。”

随后,周家尧等从车厢里扛起升降梯跑到离此地不远的地方仔细搜寻,发现部分表箱的下端有偷电者接过的线或挂“飞线”窃电现象。经过1个多小时的行动,工作组查获了4家正在窃电的违法用户,有的直接挂“飞线”,有的从表箱上动手脚,有的甚至通过打通自己家的墙体窃电,做得非常隐蔽。工作人员将他们私自接的电线切断,收缴起来,并对4家窃电用户进行了登记。根据《云南省查处窃电行为条例》第14条、17条之规定,对窃电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窃电者停止违法行为,并向供电企业交清电费,处以所窃电量电费3至5倍的罚款。对拒绝、阻碍用电检查人员依法执行检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企联动打击涉电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文山工业大提速,电网建设大发展,电力生产已逐步成为全州的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为文山经济建设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电力设施分布在全州的每个乡村每条街道,电力设施保卫任务日趋繁重。同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等涉电违法犯罪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11月15日,文山州公安局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今年,文山电力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电网公司联发的《关于建立完善云南省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长效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公刑〔2005〕228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先后在全州八县组建了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县级办公室。

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县级办公室由各县供电分公司经理牵头负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立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和相关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加强信息沟通。健全案件信息通报制度,确保上报各项指标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二是拟订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措施;三是研究分析保护电力设施及反窃电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四是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根据涉电案件发案情况,重大案件及时报文山州公安局列为督办案件;五是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护线制度。结合当地实际,督促建立专业群众护线队伍,切实抓好护线工作。针对高压线路、巡查较难的线路、案件常发的线路以及治安状况较差的地区,广泛开展群众护线工作,提高护线效率;六是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强化涉电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经常、广泛、深入地宣传《刑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云南省查处窃电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努力营造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良好社会氛围;七是建立完善考核及激励机制。对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而导致电网停电等重大事故、或因工作失职致使电能大量流失,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除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外,按相关规定在公司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针对旦古村严重窃电的这一现象,笔者采访了丘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丘北县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办公室主任洪世勇。洪世勇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和电力部门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当前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严打、严防”方针,始终保持对涉电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改进打击方式,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警企协作,进一步落实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有效维护全县正常供电秩序和保障用户安全可靠用电,为丘北县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据统计,今年以来,文山电力共查处窃电和违章用电21起,追补电费和违约金4.1万元,折算为电量11万余千瓦时,查处窃电和违章用电起数同比减少18起,追补电费和违约金同比减少60624.81元。组织分公司对供电营业区内主要宾馆、非普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等127户次用电客户开展电价执行检查,查处营业差错32户,追补电量171695千瓦时,追补电费82410元。其中,丘北县就查处窃电和违章用电11起,追补电费和违约金2.1万元,折算为电量5万余千瓦时。

标签:文山电力,反窃电,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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