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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经纬

窃电转供终被罚

作者:周万海  2010-08-02

近日,江苏邳州市戴圩供电所和当地派出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称戴圩镇王场村五组村民王某有窃电行为。派出所警官带领治安人员和供电所值班电工刘彪、李春中迅速赶到王场村进行调查取证。他们到达王某家时,只见大门紧闭,恶狗狂吠。于是,刘彪使用登高工具爬到王某家后电杆上仔细检查,发现王某直接将电线挂在其楼房上方的低压线路上绕越表计窃电。

找出证据后,他们敲开了王某家的门,王某对其窃电行为供认不讳,并讲述了作案的始末。原来,供电企业低压线路恰好从王某家宅院上方经过,一向“聪明”的王某便打起了线路的主意。今年6月起,他私接线路,并绕越表计将其引到自己家中,供自家和4家租住户使用,却照收各租户的电费,坐收“渔翁之利”。最后,戴圩供电所要求王某补交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1300元,派出所也对他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在处罚通知书上签字时,后悔地说:“真不该投机取巧,丢人现眼。”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窃电,转供,被罚,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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