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南陵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及南陵供电公司相关人员聚集一堂,聆听《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专题讲座,为电力设施、电能受法律保护和对《条例》实施的监督,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担任此次《条例》主讲的安徽省电力公司经济法律部汪榕生处长从保护的必要性、《条例》出台中的有关情况、电力保护的主要手段、《条例》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汪榕生处长的讲座,使县、乡两级人大对《条例》的内涵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条例》实施的监督更加有力。供电部门领导、电力警务室、安保人员及供电所长,通过对《条例》的宣讲后表示,今后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意识;要运用《条例》这把法律利剑,依法对电力设施和电能实行保护,营造一个良好的供用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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