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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供电公司连续六年被授予烟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作者:刘华    2010-08-05

8月4日,莱州市供电公司通过了烟台市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和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年审,被评为烟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这是该公司连续第六年获此殊荣。

多年来,莱州市供电公司坚持依法治企、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电价政策,在公司内部营造出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奉献社会的氛围,在外部树立了诚信守约的良好形象,企业获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公司先后被授予山东省第二批AAA级企业信誉等级单位、山东省诚信企业、烟台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连续七年被烟台国税局和地税局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的荣誉称号。

标签:莱州市供电公司,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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