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莱芜供电公司在公司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奖励,以此拉开了重锤打击“小金库”的帷幕。
按照集团公司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莱芜公司积极探索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审查,形成了“强化治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格局。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该公司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制定了“小金库”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步骤、政策规定和要求。公开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制定了有奖举报奖励制度,形成了治理“小金库”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新的“小金库”发生。
据了解,本次专项治理共分三个阶段,在自查阶段能够自觉上报问题的,将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阶段没有自行上报而被发现的问题,将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国网公司、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标签:莱芜公司,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