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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发生供电事故 间接损失谁来赔?

  2010-08-30

编者按 近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一牙科诊所因供电企业380伏电压入户,致使3台洗牙设备被烧坏。由于供电企业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事故发生后,供电企业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请保险公司对烧坏的洗牙设备进行维修。但因种种原因,保险公司未及时请人维修,给诊所造成一定的营业损失。依照《保险法》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营业损失为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受害者就找供电企业索赔,面对这种情形,供电企业怎么办?

380伏高压入户

客户设备被烧坏

6月20日15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供电局抢修人员接到报修电话,有客户反映桦南县文林街中段东侧楼电压高。接到电话后,抢修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情况。经仔细检查,发现表箱电源零线接线端子烧毁,致使380伏电压入户。经抢修后,该栋楼很快恢复正常供电,但已有不少客户的家用电器受损。此栋楼牙科诊所的损失最为严重,诊所的3台洗牙设备被烧坏。了解诊所受损情况后,桦南供电局对这一情况进行了备案,并告知店主韩志东,该局已在保险公司投了供电责任险,碰到这种情况,他们会通知保险公司尽快来处理。

韩志东等了10多天,既没有见人前来修理洗牙设备,也没有人对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此,他非常不满,决定投诉桦南电业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保险公司未及时修理

客户损失扩大

6月21日,桦南供电局按规定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并向其详细说明了韩志东经营牙科诊所的电器设备烧损情况。22日,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对烧损设备拍照取证,并向韩志东承诺:烧损的3台洗牙设备在保修期内,保险公司将联系生产厂家给予修复。

6月25日,韩志东向桦南供电局反映,没有人前往其诊所修理烧损的洗牙设备,要求供电企业赔偿其营业损失。桦南供电局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询问洗牙设备的修理情况并反馈客户意见。当天,保险公司代理打来电话,称其正在联系生产厂家准备修理,由于营业损失属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随后,桦南供电局派人到现场走访调查,发现的确没有人对诊所烧损的设备进行修理。

此后,桦南供电局多次联系保险公司,询问设备修理情况。但直到6月30日,韩志东的洗牙设备仍未得到修理,他这才投诉。

接到投诉后,桦南供电局要求保险公司立即处理这一事件,经协商,保险公司很快找人将受损的设备修理好。

扩大损失谁来赔偿

就韩志东以修理时间跨度较长,影响其正常营业,给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要求供电企业赔偿事宜,桦南供电局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但该公司坚持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双方始终无法达成理赔共识。无奈之下,桦南供电局先向韩志东赔付经济损失5000元,并与其达成调解协议,对此,韩志东表示满意。

类似情况如何应对

通过此案例可看出,供电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的规范制度,发生供电事故后,供电企业往往比较被动。当电力运行出现故障,导致客户用电设备损坏需要保险公司赔偿时,就可能会因为间接损失的赔偿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致使供电企业优质服务形象受损和客户损失进一步扩大,引发供电企业与客户之间的矛盾。

对客户来说,不论是间接损失还是直接损失,都是损失,他并不在乎由谁来赔偿,他们关心的是怎么赔,赔多少。对供电企业而言,与其静候保险公司处理,不如主动出击,或加保间接损失的附加险,或干脆就保险约定的条款与保险公司进行全面的商讨,从而扭转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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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损失”也称“从属损失”,主要是指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后所产生的各种无形的经济损失。因为企业财产保险是根据风险程度制定的,所收取的保险费只能负责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由于间接损失的范围很广,涉及的问题也较复杂,若将各种损失都列为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那就必然要提高保险费率、增收保险费。因此,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中都会有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约定。如果被保险人需获得间接损失的保障,可根据各自的需要与保险人协商,特别约定加保有关间接损失的附加险。各种间接损失的附加险同企业财产保险的直接损失一样,可以作为保险标的进行投保,在原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已有条款的基础上增加一些附加险的特约条款,以扩大承保的责任范围而获得保险的保障。

目前,各供电企业一般会向保险公司投保供电责任保险。该险种是保险公司专为供电企业提供保障的一个险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电企业应当对运营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或施工造成的供电线路断路、短路、搭错线等情况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转嫁供电企业风险、减轻赔偿压力,供电企业的最有效途径就是投保供电责任保险。

一般情况下,投保供电责任保险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供电区域内,由被保险人所有或管理的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因下列原因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工作期间的过失行为;被保险人施工造成供电线路断路、短路、搭错线;被保险人造成的供电线路电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另外,被保险人的下列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保险责任事故造成产品、贮藏物品的损坏和报废;因保险责任事故造成停工、停产等一切间接损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供电事故,间接损失,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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