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芜湖县经信委向芜湖县一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电力行政处罚决定书,由芜湖县供电公司中止对该企业的供电,这是芜湖县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第一张电力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建材公司在220kV线路下堆放超高砂石,严重威胁输电线路安全运行。隐患发生后,芜湖县经信委向该企业下达了《电力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芜湖供电公司、宣城供电公司、芜湖县供电公司分别下达了《消除安全隐患告知书》,并多次上门要求该企业消除安全隐患,该企业一直不予整改。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8月27日,芜湖县经信委向该建材公司下达了电力行政处罚决定书,由芜湖县供电公司中止了对该企业的供电。27-28日,该公司将线路下砂石全部清运后,向县经信委专题报告要求恢复用电,芜湖县经信委会同宣城供电公司、芜湖县供电公司到该企业核实隐患消除情况,在得到宣城供电公司隐患消除的答复后,县经信委委托芜湖县供电公司恢复了对该企业供电。
通过电力行政执法,有力地打击了长期以来部分工业企业无视《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行为,为芜湖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积累了较好的经验,维护了县域电力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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