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新疆电力公司系统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70%多,外力损坏案件也明显下降,涉电案件经济损失追赔率达到100%。9月15日,记者从新疆电力公司了解到,这是今年以来实施电力设施保护七大措施所取得的显著成绩。
今年以来,新疆连续遭受大风、雪崩、洪水、沙尘暴等自然灾害侵袭,给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随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新疆进入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历史新时期,各类施工造成人为外力损坏电力设施事件不断发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临重重压力。为确保新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新疆电力公司与政府积极沟通,政企携手共同展开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大会战。
年初,新疆电力公司积极协调自治区政法委,在全疆电力设施保护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涉电犯罪活动;预防关口全面前移,积极对全疆的挖掘机、吊车、铲车等特种专用车辆进行统计造册,主动签订护电协议。目前,已分别对全疆444家施工单位的3900多辆特种车辆签订了护电协议,从源头上筑起了一道防止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防火墙”;进一步加强与警方联动,形成了警企共同保护电力设施的格局,各地州供电单位全部都与当地公安部门成立了“打击涉电犯罪办公室”,均实现派警驻企,60%以上的县级供电单位也成立了“打击涉电犯罪办公室”。四家供电单位还同政府成立了电力联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本辖区的电力设施行政执法监察任务,实现了“有权干事、有人干事、合法干事”;全面提高企业自身防护能力,给146座110千伏和35千伏变电站安装监控设施和电子围栏;积极联系自治区政法委,首次在全疆范围内开展了自治区级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的检查、验收和命名工作,先后评出8个地州的9个县为自治区级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扩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队伍的范围,要求各供电单位主动与辖区地方人民武装部建立联系汇报工作制度,恢复企业武装部建制,大力开展民兵和预备役工作,使更多地专业部门参与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全面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主动协调自治区经信委,由政府在全疆设立和悬挂护电警示牌和标识牌,向各类涉电犯罪活动“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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