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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供电预防职务犯罪抓好依法经营

作者:祁彦君  2010-09-30

为强化依法经营,确保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的健康发展,9月26日,红河供电局2010年预防职务犯罪及依法经营讲座在报告厅举行,红河州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杨宏伟副处长,局总会计师鲁辉云和局法律顾问傅毓军律师应邀就预防职务犯罪、依法经营和二者相结合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开讲。 

杨宏伟副处长向员工们介绍了当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严峻形式,与职务有关的犯罪种类和职务犯罪的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并结合当前一些热门的案件(如重庆文强打黑案)和热门网络词汇(如裸官)等,深入浅出的讲解了职务犯罪的八大特点,。 

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就是要求员工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为此,红河供电局总会计师鲁辉云带领着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了南网2号令制定的依据、作用和具体工作要求。强化了员工依法经营,保障公司系统各项经济活动合规合法的意识,紧抓南方电网2号令这条生命线。 

红河供电局法律顾问傅毓军律师揉合前面所讲的职务犯罪和依法经营,结合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电费回收等,讲解了如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本次讲座员工们受益很多,财务部员工张成先在笔记本上写到 “人不能把钱带进坟墓,钱就能把人带进坟墓”,纪检监察室主任段维营十分感慨,他表示,讲座将贴在墙上的南方电网2号令贴进了我们心里。 

通过讲座,强化了员工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意识,深入理解依了法经营的重要性,对员工今后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指导作用。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红河供电,预防职务犯罪,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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