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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试行建立省级电力行政执法队伍

作者:吴东升  2010-10-18

10月12日召开的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提出,下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试行建立省级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并计划在年底前,集中开展一次针对福建全省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福建省经贸委、法制办、公安厅、林业厅、国土厅、建设厅、安监局、电监办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多位组成。目前,福建省尚无省级层面的电力行政执法队伍。据了解,福建省线树矛盾和各种外力破坏是电力设施受损的最主要原因。福建省电力线路走廊下种植速生林对输电线路造成安全隐患的面积约达1000多亩;仅2008年到今年9月底,各地由施工队伍违章施工,如吊车吊臂碰触导线,吊船违章过航、违章抛锚等引发的电力线路跳闸事故就达到62起,直接经济损失达3860万元。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会上请福建省林业厅协调各地林业局提请当地政府出台速生林砍伐一次性补偿标准,从保护生态和电力设施双重角度出发,对树种进行科学规划;请各地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据悉,领导小组计划2011年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协调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建立电力线路走廊火灾应急和森林火情预警联动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应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突发事件,同时争取近期出台保护电力设施的相应配套规定。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福建,试行建立,省级电力,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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