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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严判一盗窃电力设施团伙

作者:李蕗 刘珂  2010-11-09

11月4日,江西南昌西湖区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屡盗变压器团伙主犯熊某有期徒刑4年,给予犯罪分子严厉打击。

今年2月,南昌西湖区民警夜间巡逻时,抓获一运输变压器铜线圈的男子,并顺藤摸瓜破获由6人组成的多次盗窃变压器犯罪团伙案件。该团伙活动猖獗,先后于2月15日、25日、28日,到南昌城市排水管理处、南昌外潮水文站、抚生路桃花二村等处盗窃变压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44万元,给电网安全运行带来严重隐患。

根据法院判决,该团伙主犯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余从犯分别被判处2年8个月至3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2名销赃人员被判处1年11个月27日有期徒刑、管制6个月,并分别处以4000-6000元罚金。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南昌,盗窃电力设施,团伙,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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